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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民警教育培训目前存在的问题
第一,观念较为陈旧、思想不够先进。观念的变革是推动事物变化的先导。近年来,铁道警察学院在职民警培训工作无论是从数量、质量还是培训档次,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总体来看,培训工作尚缺乏针对性、适用性、实效性,其根源就在于传统的教育理念以及在传统教育理念指导下长期形成的模式固化了部分教师的思维和习惯。近年来,我院承办了各级各类在职民警培训班,在培训中对人民警察法治理念的教育、警察执法素质的培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基本只注重公安业务专业知识的传授和执法素质的提高,不太重视对人民警察法治理念、执法理念、岗位执法能力、领导力的培养。因此,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实效性,必须以观念的变革和思想的解放作为先导,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大局意识、问题导向意识、系统意识和学员主体意识。第二,培训组织机构不甚健全,运行机制不够灵活。目前,铁道警察学院具体负责在职民警培训日常工作的部门为成人教育处。成人教育处是函授、自考和在职民警培训三块工作一套人马的运行模式,全处共6名工作人员,设处长1名,工作人员5名,处以下未设三级机构,工作人员无明确分工。近年来,成教处业务不断扩大,在完成函授、自考工作的同时,每年培训在职民警2000人左右。组织机构欠健全、人员配备欠科学、工作职责欠明晰、规章制度欠完善、运行模式欠成熟的弊端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学院继续教育工作的科学发展。第三,软硬件设施较为落后,培训能力不够强。具体来说,我院在办学软、硬件方面都存在软肋。一是教学基础设施不完善、后勤保障能力较差,办学场地不大和高水平师资力量较为缺乏,与铁路公安机关合作不甚紧密,尚未形成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深度融合模式。二是能够用于培训教学的设备较少、手段比较落后,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大规模培训工作的需要。三是高水平教官队伍较为缺乏。本单位的教官文化层次、理论水平高,但基本缺乏公安业务实践。外聘教官,尤其是来自第一线业务部门的教官,他们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专业知识趋于老化,加之他们当中的多数因为平时业务工作太忙而都基本没参加过较高层次的教学培训,知识更新不快、教学方法较为陈旧、教学经验欠缺。
2提高在职民警教育培训质量措施
2.1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培训效果良好
第一,针对性地设置培训课题。根据一些发达国家、发达地区的经验,一般把在职民警培训划分为“职业发展”“专业发展”和“行政发展”三个层级。不同层级培训的内容、重点各有侧重,各不相同。一般来说,“三个层级”根据培训目的和对象的不同又可细分为“入职培训”“晋升培训”“进修培训”“专门科目培训”等等,即所谓“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凡晋必训,普训轮训”。因而培训课题体系构建的针对性、培训专题设置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就显得至关重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职民警培训课题的设置是培训教学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培训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程。培训无论涉及到哪个层次,课题的设置都涉及到培训课题体系、课题大纲和课题内容。课题体系的构建应与在职民警职业生涯相结合,课题大纲的制订与课题内容的设置应与人民警察工作的特点、岗位、标准、职能及目标相结合。同时,要想科学、系统、针对性强地构建每套培训课题体系,还需要进一步把握六个关键因素:1)培训目的要明确;2)了解并掌握培训对象的现状和需求;3)课题要紧扣培训对象、目的和需求;4)要订立每个培训课题的具体培训目标;5)课题内容要紧扣课题目标,且重点突出、深入浅出;6)课题要针对性强、具有理论指导性和较强的实际可操作性。第二,遴选高水准的培训师资。专家的素质、能力和学术水平,与培训效果息息相关。因此,培训过程中所聘请的专家、学者,应是各个行业或学科专业的佼佼者。在遴选培训师资时,必须统筹校内、校外两种资源,坚持高水准原则,将业界专家、行业翘楚、学术“大腕”网罗进来,并建立“专家库”。近年来,铁道警察学院先后从中央党校、公安部有关业务局、同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市铁路公安局、成都市公安局等单位聘请了数十位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充实我们的“教官库”,从中选准、配强教官队伍。优秀的教官队伍、雄厚的师资力量为我院拓展培训层次、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取得良好培训效果、扩大办学社会影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三,选择灵活的培训方式。灵活的培训方式对提高培训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根据预先确定的培训目标选定。几乎所有的企业人力资源的培训其内容都会紧扣KASH(knowledge,attitude,skills,habits)原理来进行,此原理可总结为:培训目标在于增长知识、提升技能、改善态度、矫正行为、直至养成习惯,可谓“培训使人知,训练使人会”。[1]开展在职民警培训也不例外,第一步就是要明晰必须完成的目标,针对不同目标的培训实践,采用单一或多样的灵活的培训方式。既可采用专家课堂讲授,或者专家课堂讲授与实训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用研讨、示范、演练、观看视频录像、甚至游戏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二是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选定。要根据培训对象的年龄大小、学历知识结构、业务能力、技战术水平、实战经验等情况,灵活选定不同的培训方式。既可采用课堂讲授与练习的方式,或课堂讨论、经验分享、观点交流等方式,也可采用研讨会、典型案例分析、外出参观考察、高峰论坛等方式。三是结合课题内容选定。在培训实践中,各个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其授课方案一般都必须根据课题设置灵活选定不同的培训方式。比如,职务、警衔晋升类的培训班,其课题的教学开展,除采用课堂讲授的方式外,还可采用录像放映、观看视频与网络教学等方式;专题班技能类的课题教学,就要更多地考虑采用课堂讲授与练习、示范、研讨、模拟演练与实战等多种灵活的培训方式[2]。
2.2全面提升教务质量,确保培训运行顺利
第一,组织运作协调。健全的培训组织机构、科学的管理人员配备、精细规范的培训组织运作,决定着在职民警培训质量的好坏,关乎着培训目标是否能达成。一句话,培训管理组织的设置与运作是否科学、协调关乎着培训的成功与否。一是培训前必须充分调研、周密策划与认真筹备。对每期培训班培训需求的了解和掌握、每个培训专题的设置、授课专家的遴选、培训场地的规划、教学资料与办公用品的置备等,每个环节都要做到精、细、准,为整个培训的顺利开展作好全方位、充分的准备。二是必须完善培训组织设置并明确分工。为保证培训顺利、有序开展,一般应设置教学组、教务组、会务组和班委会,并进行明确分工。教学组负责培训方案及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制订、培训专题的设置、组织教学实施;教务组负责培训的组织运作,配合教学工作;会务组负责后勤、培训场地与技术保障工作;班委会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外出学习考察、业余活动、考核与评优评先等工作。第二,班务管理规范。“以人为本、严谨规范”的日常管理,是培训班“精办”的重要体现,也是把培训班“办精”的重要保证。人性化的培训日常管理主要包括两个环节,一是日常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二是对培训全程的掌控与有效管理。日常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勤制度、考试制度、考评制度等。日常管理要有法治思维并遵循法治原则,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要求培训机构首先必须根据不同的班次特点制定出科学、规范、柔性的考勤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执行、落实,要真正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违纪信息及时公开,执行纪律时公平公正。对培训全程的动态掌控与有效管理,是管理者应备的一个技能和基本素质。因此,要选准配强管理干部,尤其是培训班班主任。班主任要想全面、系统掌握培训情况,必须深入广大学员之中,随时了解和收集学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动态,处理一些偶发事情,及时做好日常管理制度修订、课题设置应对调整与组织协调工作。第三,效果评估科学。科学的培训评估指标体系的设置,是培训效果评估是否客观、准确的保证。实践证明,培训效果评估这一环节的设置,对促使培训制度、细节的修订并最后达成目标,不断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实现教育培训价值的最大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评估通常可细分为过程中评估、事后评估两个阶段。过程中评估又可细化为课程设置是否科学合理、遴选专家的授课水平和效果、学员和班务运作、日常管理等方面;事后评估则可以通过对学员结业论文的完成情况评定等级,对培训总体评价表进行综合分析,对参训学员日后工作绩效进行跟踪分析,对培训目标进行追踪评估等诸多方面,通过多种方法和形式来开展[3]。
总之,高质量的在职民警教育培训,并非易事,它涉及到培训理念、教育观念、培训计划、组织构架、组织领导、过程控制和事后评估等方方面面[4]。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合理设置培训机构、改革培训管理体制、构建完善培训制度、开展培训需求分析、选择科学培训方法、设置完善培训内容、控制培训实施环节、加强培训质量评估,才能切实有效地提高在职民警教育培训的质量。
作者:邓敏 单位:铁道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