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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界定
本文中所讨论的“区域”主要指的是同一市级或县域内的高中,即市县内的高中教育资源的均衡化。那何谓教育资源,广义地说,能够直接影响学生发展的因素都属于教育资源,既包括物质设备、教育经费、教师队伍、学生来源,还包括教育权利和入学机会[1]。概括而言,教育资源实际上包括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硬件设施,二是教师,三是生源。对于不同的学校而言,硬件有好坏之分,教师有高下之别,生源也有优差之异。而这三者对高中教育质量的是否都产生同样重要的作用,亦或是有主次,轻重之分呢?科尔曼曾经在调查中发现一个问题:拥有相同的图书馆、教师和场地的学校,并不意味着这些学校的教育质量都相同[2]。本文选择了一个比较特殊的案例作为研究,以期这个特殊案例能对现下的高中教育制度改革带来一些启示。
二、“均贫富”模式
和大多数地区的中招模式截然不同,河南省新郑市在解决区域高中教育资源配置的问题上提出“均贫富”的思路。1997年之前,新郑只有一中、二中两所高中,两所学校硬件设施、师资大体相当,一中优先招收全市的优秀学生,两所学校生源质量相差较大,高考成绩相差更远,一中是远近闻名的重点高中,而二中是大多学生不愿去的薄弱学校。从1997年开始,新郑市打破沿袭多年的招生政策,学生中考不需填报志愿,由新郑市教体局将达到该市市区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按照男女比例及中招成绩平均分成若干份,由各所高中校长按所招计划人数抓阄来领取属于各校的新生名单。这就是被教育部肯定的均衡教育资源的“新郑模式”,这种模式在新郑市一直推行至今。在生源方面。1997年,新郑市开始向当时市内唯一的一所重点高中———新郑一中“开刀”,将该校中招提前录取的200个名额减少为150个,把中招考试的前400名与新郑二中平均分配,一中提前批名额逐年递减,至2003年,完全取消新郑一中提前录取的名额,新郑市一中、二中和新建的新郑三中、一中分校、二中分校,五所学校负责人随机抓阄抽取新生。但教育均衡不是绝对的均衡,而是保障绝大多数学生的利益,新郑模式还注重让更多弱势群体的学生公平地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从2004年开始,新郑重点加大了弱势群体的资助力度,对被高中录取的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子女减免2000元的扩招费,农村独生子女户子女降10分录取,同时减免15%的扩招费,确保被录取的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问题。在师资和硬件设施投入方面。1998年,新郑市政府投资2000万元新建了新郑第三高中,教体局要求当时的重点高中“一中”无条件放人,抽调优秀教师到三中,扯平三校在师资和硬件上的差距,三中于第二年就获得了郑州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得益于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2002年,政府又斥资新建了一中分校、二中分校,并实现当年招生,5所学校的师资力量和硬件建设基本相同。教体局每年都要以优厚条件到高等院校招聘高素质的毕业生;市政府设立了教师工资账户,对高中一线优秀教师进行奖励。同时,校际间校长、中层不断地流动,有利于学校管理的改善,从而推动了校际之间师资和硬件上的均衡。新郑模式在实行初期备受争议,一些教育者认为,这种以生源为突破口的教育均衡模式损害了名校(新郑一中)的文化和历史方面的积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新郑在均衡生源的模式所产生的教育效果也是不可忽视的:从政策实施至今,新郑高中的教育质量大幅提高,高考升学率已经连续17年稳居郑州地区首位,市内的几所高中的升学比例一直不相上下,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也有效地遏制了择校风,这一制度也得到了当地家长和教育工作者越来越多的认可和肯定。近年来,与其临近的中牟、登封等县市在深入学习了新郑教育经验后,也逐步在当地高中实施这一模式。
三、新郑模式的现实意义
生源分配的均衡化,改善生源结构,不仅仅对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实现区域下高中教育资源均衡化的突破口。均衡生源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科尔曼的调查发现,不论在黑人儿童就学的学校还是白人儿童就学的学校,两者的投入按其重要性来说,顺序如下:最不重要的是设备和教材;其次是教师质量;最重要的是同班同学的教育背景[3]。潘昆峰在研究中发现,虽然平均生源使好学生从原来的一校集中式转化为各校均分,但由于高分成绩的同学增多,其榜样作用得到了加强,在同伴效应的影响下,学校的整体成绩得到了提高[4]。1996年,新郑二中能考上大学的人数几乎为零,1997年,二中本科上线率达到60多人,1998年达161人,直到与新郑一中的高考升学率保持持平状态。实施均分生源后,二中具有一批较为优秀的生源,这些优秀生源对班级的其他学生产生了一个正面的积极影响,从而带动学生整体成绩的提高。因此,这也是新郑市教育的整体质量不但没有下降,较之前有所提高的原因所在,所以,均衡生源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均分生源有利于推动教育的公平。学生通过考试竞争,以其分数获取了进入高中学校的机会,不论是超过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亦或是在择校分数范围内的学生,他们的分数差距并不大,因此,从“考分”或“能力”角度看,这些学生可以说是平等的,因此,他们应该拥有接受同样优质教育的权利。但这种教育机会的来源可分为两类,即社会提供的教育机会与非社会提供的教育机会,前者主要通过政府提供,属于公共权利,对于达到教育部门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他们只需缴纳为数不多的学杂费就可以获取这一权利;后者提供的教育机会由家庭、天资、地理坏境提供,属于私人权利[5]。但对于那些分数未达到录取线但在择校分数范围内的学生,他们要想进入优质高中,获取优质的高中资源则需要通过高价购买。由于家庭环境的差距,不同阶层家庭的子女面对高额择校费的承受力是不同的,因此,他们的教育机会也是不同的。杨东平在研究中提到:城市和中高阶层家庭的学生更多集中在示范高中,而农村和低阶层家庭的学生多在普通高中。示范高中入学机会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家长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较量[6]。可见,不同阶层之间接受高中教育的机会并不平等。罗尔斯在探索公平的过程中提出“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这一差别原则,所以从教育公平的角度考虑,在获取同样教育机会的情况下,我们应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一定的教育权利补偿,均分生源模式,通过抽签的模式使各个不同阶层的学生都获取了相同的进行受教育权利,是对处于弱势的家庭和学生的一种教育权利的补偿。对于逐步实现的高中教育的大众化而言,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更需要这样的机会,这种模式对推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阶层的正向流动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启示
新郑市实行的这种均贫富模式看似极端,但它同时兼顾“公平”和“效率”两方面,为解决当前同一区域中的高中教育分化、缓解社会矛盾提供了一个新的思维方式,为推动高中教育均衡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许多的启示。1.生源是高中教育均衡的关键。以往在谈及高中教育资源均衡化时,我们更加注重的是普通高中的经费投入是否增加,师资力量是否扩充,而往往会忽略生源这一教育资源。一所原本薄弱的高中,即使投入了一样的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但招收的生源不变,其教育结果也难以达到示范高中水平。高中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制度,因此,推行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地政府的责任,也是现阶段实现高中教育公平的重点。作为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均分生源、就近入学、划片入学等方式来实现高中教育生源的均衡配置,从而推动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2.进一步推动校际之间的师资流动。与普通高中相比,示范高中聚集了大部分优秀教师,普通高中由于生源质量较差,待遇不高,成就感不强等等原因,致使教师在工作中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均分生源的举措,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为校际之间教师的竞争提供了可能,激发了教师的内在动力。同时,地方政府也可以通过各校校长、中层干部、教师之间的相互流动来达成同一区域内的师资力量的共享,从而帮助提高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3.加大办学经费的投入。我们在谈论生源、师资力量重要性的同时,并不意味着学校的硬件设备投入就不重要,科尔曼的结论不能成为弱化政府财政投入的理由。地方政府作为管理高中教育系统的主体,在均分生源的基础上,应更加注重校际之间的均衡发展,不能因为教育效益不明显而不愿投入更多的经费发展教育,更不能与优质高中之间形成利益的搭档,将学校收取高额的择校费视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大财政投入,将更多的资源分配给较为薄弱的学校,使每所高中都能拥有大体均等的办学条件,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从而形成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作者:王阳阳 单位:河南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