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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对高校党委纪委责任建设的认知现状
大学生对高校党委纪委责任建设的认知有令人欣慰之处,但是总体上还存在不足和缺陷,这主要体现在大学生作为接受者、宣传者、践行者及监督者的角色扮演上。在此,本文立足于2014年自编的《高校学生对高校党委纪委责任认知现状的调查问卷》的调研数据阐述此问题。调研以湖北某高校为例,其中大学生(涉及本科生和研究生)问卷实际发放300份,回收289份,其中有效问卷为281份,有效问卷率高达93.67%。调查问卷采取匿名方式并在学生答题前做了消除顾虑的必要说明,并要求学生独立答卷和及时交卷,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结论的科学性。尽管此次调研未涵盖各种类型的高校,但也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当代我国高校大学生对高校党委纪委责任建设的认知现状。
(一)大学生对高校党委纪委了解缺乏
被调研学生中,对党委纪委书记都知道的只占11.4%,只知道党委或纪委书记的占28.1%,前三项累计为39.5%,都不知道的却高达60.5%,知道(前三项)和完全不知道的比例约为4:6。且只知道党委书记和只知道纪委书记的比例差距悬殊,前者为25.6%,而后者仅为2.5%,两者比例约为10:1。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不仅是高校党委纪委的责任和义务,它更需要高校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作为接受者和监督者的大学生,对于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都不知晓的有六成多,而且只知道党委书记的远比只知道纪委书记的要多很多。群龙无首必定会成为一盘散沙,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也需要领导者,虽然对“领头羊”姓名的知否与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的好坏不存在必然联系,但对于其领导的本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势必造成一定影响。一方面,在接受理论知识上,高校大学生没有深入了解到党委纪委两个主体这一层面,接受的内容比较浅显或者还是陌生状态;另一方面,在监督本校反腐倡廉的责任落实上更是隔靴搔痒、鞭长莫及。不了解责任主体及其内涵,特别是不了解纪委这一主体,将成为大学生更好地扮演角色的一大障碍。
(二)高校廉政建设活动开展力度不大
据调研,认为高校党委纪委经常或偶尔开展廉政建设的活动约占37%,认为基本不开展和不了解也不关注的学生比例达到6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除了理论的创新与升华,更需要投入到实践这一根本环节。尽管大学生扮演着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的实践者,然而,廉政建设活动却几乎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相关活动没有走进他们的日常生活,部分学生也没有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认为基本不展开廉政活动的近20%人群,关于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还停留在思想领域层面,更令人意外的是有40%的人群与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存在很大距离和鸿沟——不了解也不关注,较之于认为经常开展廉政活动的有4倍之多。所以高校党委纪委开展廉政建设活动的力度不大,有所欠缺,不利于大学生施展自我,扮演好反腐倡廉的实践者角色。
(三)大学生监督意识有待加强
据统计,超过一半(58.1%)的学生认为加强工作透明度,经常开展活动,与师生交流是落实高校党委纪委各自职责最切实有效的渠道。其次是党委纪委人员提高自身素质,严于律己,比例达到22%。而认真做好自身工作和上级组织加大监察力度,分别占12.1%和7.8%。党委纪委职责的落实需要大学生这一主体参与,尤其是高校党委纪委加强工作透明度,经常开展活动,与师生交流这一渠道离不开大学生。大学生可以在自身交际圈内宣传,同时对建设主体起到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其监督者和宣传者的角色功能。但是,没有和大学生发生直接联系的其他三项比例之和高达41.9%,可以看出,这部分群体认为职责落实的最有效途径是靠自律或者是上级约束监督,没有将自己纳入其中,对党委纪委在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中职责落实层面上的监督意识较弱,亟待加强。综上所述,大学生在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视域下扮演着多重角色,也为其今后更好地发展做出了努力。但当代大学生廉洁观中仍存在不可回避的问题,多重角色中的任一角色缺失或不在场,都有可能导致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偏离正常轨道。
二、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视域下大学生角色探索
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着,在此潮流中,大学生集多种角色类型于一身。下文基于角色理论,针对大学生对高校党委纪委责任建设的认知现状,进行一定的探索,使大学生对自身角色有充分的认识,并努力扮演好多种角色,进而着力提升自我,深入推进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以思想建设为基础,努力提升大学生廉洁自律意识
大学生正处于高等教育阶段,高校是进一步稳固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场所。正所谓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要使大学生在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背景下,充分认知、合理演绎自身角色,应当以思想建设为基础。结合大学生特点与实际来看,由于大学生还没有走上社会,没有承担国家和社会的管理工作,大学生的廉政教育应该以廉政意识灌输、廉政观念树立和廉政人格培养为主。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它由社会经济政治制度所决定又为其服务,是社会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基础工程,是社会或社会集团稳定和发展的生命线。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丰富的,包括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取决于教育客体内在转化的程度。思想政治教育有多种形式,其中,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活动中是一大形式。调研发现,高校在举办与廉政建设相关的活动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活动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载体,能够承载相应内容,为教育主体所运用,并使教育主客体发生联系,对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高校应当加大宣传,并积极主动开展生动有趣、贴近大学生生活的廉政建设活动,诸如书画展、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激发大学生兴趣,使其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另外,高校教师及管理人员可利用党校培训,专题研讨会议,广播、报刊宣传等形式,使相关廉政文化知识深入大学生之心。为了扮演好接受者、宣传者、践行者及监督者角色,大学生也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学习中央重要文件,关心国内外要闻等。
(二)以网络传媒为载体,着力宣传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
信息化时代中,以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为核心的计算机网络是人类新的传播手段,其作用与影响不可小觑。作为大众传媒的新宠,网络传媒相较于传统媒体来说优点更多: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传播的内容、形式多样化,即时性强,可以滚动报道,更新迅速,其传播方式还是双向的,能在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实现沟通与互动。据统计,接近40%的被调研者认为“网络宣传”是加深自己对党委纪委在廉政建设中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认知的最有效途径。大学生是高校的主要群体,网络已深深地融入到其学习、生活之中,因此,高校应相当重视网络传媒的力量,促使大学生更好地扮演角色。高校可创建自己的反腐倡廉责任建设网站,宣传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的具体内容,呈现高校内外反腐倡廉新闻动态等。网站的风格要严肃而又不失活泼,如使用有趣字体、动画等;主页的板块要全面而又不显凌乱,如设置领导介绍、会议纪要、对外交流、信息反馈专栏等。当然,还需借助微博、QQ、微信等这些与大学生息息相关的平台,创设有特色的官博、官Q、公众号等,派既知技术又晓心理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吸引更多的本校甚至是外校的大学生关注、学习相关内容。并依托奖惩机制,积极鼓励大学生当好接受者、宣传者,使高校反腐倡廉责任建设更加深入人心。
(三)以大力实践为根本,争做反腐倡廉的积极践行者
实践是人们改造自然、社会与自我的重要活动,它是打开新世界大门的金钥匙。意识的内容需要通过实践才能转换为现实的存在,产生实际的功效。在反腐倡廉大背景下,大学生需要具备廉洁自律意识,但更重要的是去主动践行,在实践中秉持廉洁自律的原则。大学生活丰富多彩,大学生的某些行为往往体现了腐败的萌芽。诸如无能者托关系跻身校内一些重要的学生组织,入党请客送礼,竞选干部拉帮结派等,这些现象就在大学生身边,应当引起人们的重视与反思。就大学生而言,在诱惑面前,要坚守廉洁原则与道德底线,毅然拒绝诱惑。要认真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努力成为一个有真才实学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动身边的人一起争做反腐倡廉的践行者。就高校而言,要着力营造廉洁的校园氛围,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给大学生践行反腐倡廉创设良好的条件。诸如确立明晰可行的学生组织规章制度,约束学生干部的行为,使其坚持廉洁自律。就社会而言,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创廉洁的社会风气。总之,践行反腐倡廉需要个人、高校及社会等多方共同努力。大学生是具有主体性、创造性、可塑性的,他们也终将步入社会,其中的一部分也有可能在高校、党政机关等工作,当廉洁自律成为一种习惯时,未来走上工作岗位上的大学生们也将清正廉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成为反腐倡廉的终身践行者。
(四)以制度建设为依托,积极发挥大学生监督作用
制度建设的内涵颇为丰富,包括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举报机制、财务管理机制、查案惩处机制等多个方面。其中,监督机制、举报机制是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完善的监督及举报机制将有利于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纪委监督属于党内监督,高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存在固有的弊端,如纪委缺乏独立性,党委纪委利益相关性等。因此,要重视大学生的党外监督作用。首先,要加深大学生对相关政策及工作的了解,消除不必要的误解。大学生要自觉树立监督意识,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其次,可以借助“领导信箱”“电子问询”等方式实现高校党委纪委与广大学生的双向互动,拉近高校党委纪委与大学生的关系。此外,网络反腐,是近些年才出现的新兴事物,它是社会开放与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新时期信息化浪潮迅速推进与民众主人翁意识高度觉醒综合作用的结果。网络反腐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网络给大学生发挥监督作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要善于借助网络进行反腐,这种新型高效的反腐载体将有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最后,要畅通举报渠道,如开设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网上设立举报专区等。要充分保障大学生这一举报群体的合法权益,不泄露其信息。对提供属实信息的大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如奖励学分。党内、党外监督的有机结合,举报机制的完善,将有助于高校党委纪委切实落实其相关责任,营造和谐的校园反腐氛围。
作者:沈钰晶 董娟 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