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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数读者的印象中,山东作家刘玉民的名字,是和第四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骚动之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然而近年来,他的名字多被冠以诗人、书法家。1989年《骚动之秋》出版时,陈荒煤作序,期待能多读一二部反映农村新面貌的作品,让羸官、秋玲、小玉、银屏等一代新人再次开拓一个崭新的天地,“期望再看到《骚动之冬》,而最终迎来一个《骚动之春》!”
然而此后,刘玉民在写出长篇小说《过龙兵》之后,转身痴迷于诗书之中,似乎忘却了自己曾经要写作“反映新时期农村变革生活的系列长篇”的雄心大志。他的中断,是酝酿积淀之中,还是毅然决然的放弃?
读书报:《骚动之秋》创作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作品以胶东农村为背景,生动地展示了中国农村从集体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的历史进程。请您谈谈《骚动之秋》的创作过程。
刘玉民:当时农村改革开始,出现了许多“魔鬼”式的人物,他们办工厂、建小楼,倒买倒卖,行贿送礼,把原本平静的农村搞得狼烟四起、风云激荡。听家乡的同学和朋友们讲得多了,我便认定这是一群“魔鬼”——一群从未出现过的、非常吸引人的“魔鬼”,心中逐渐产生了要把这些人写出来的冲动。“新”和“性格魅力”是文学最可宝贵的东西,对于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我拟了一个长篇小说的提纲,给不少朋友讲过,一次讲到时任中国作协党组成员、文艺报主编谢永旺面前。他说作家要有责任感和担当意识,不能一味地暴露和批判,要写出生活的真实才好。那使我受到启发,下决心回故乡农村去走一走看一看,亲身体验上一番。
在胶东农村,我住过牛棚改建的招待所,吃过带生肉丝的凉拌菜,给农民企业家当过秘书和随行工作人员,与方方面面的人等打过交道,几个月下来,我对农村改革和那些推波助澜的“魔鬼”们,有了全新的认识。对农村改革和农民企业家,当时的文学作品要么全盘肯定、歌功颂德,要么全盘否定、一味地暴露和批判。而我从生活中得出的结论恰恰相反。《骚动之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完成的。因此我多次说过,《骚动之秋》是时代的产物,是生活的馈赠。
读书报:写《骚动之秋》时是怎样一种状态?
刘玉民:那时可以说是浮想连翩、激情飞扬。每天十几个小时稀松平常,晚上一有所得,还会一骨碌地爬起来。朋友们传了我不少笑话,比如夏天蚊子多,上身穿长袖,下身用塑料袋全裹起来;再比如豆腐馊了,照样向嘴里抓等等。当然我自己没有这方面的记忆。我记忆的是每写完一章,爱人和家里人看后的赞许;再就是一坐几个月下来颈椎出了问题,让我后来吃了不少苦头。
读书报:听说《骚动之秋》出版时曾经有过一些波折?
刘玉民:作品交到出版社后,责任编辑很重视,但又担心赚不到钱,出不来。我也做了最坏打算:与爱人商量,准备把家里仅有的两三万元存款拿出来,包销一部分。多亏负责三审的老编审王笠耘,他说这部作品赔钱也要出,作品才得以顺利面世。而从面世的那天起就没有赔过,可见读者还是有眼光的。
读书报:获奖以后您又创作了哪些作品?您最满意的是哪一部?
刘玉民:我获茅盾文学奖时46岁,属于比较年轻的。从心里说,我没有把获奖当作自己创作的终点或者最高点,因此获奖后又读了很多书,特别是现代派的作品。比如《百年孤独》《外国现代派作品选》等等。那使我眼前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对随后的创作产生了重大影响。比如长篇小说《羊角号》,写的是一棵历经亿万年风雨的老白果树,雷劈不死、水淹不灭、火烧重生,终而化作满山新苗的故事。作品采用的是大写意的手法,被人民文学出版社列入“探索者丛书”。
回顾将近三十年的创作实践,那时我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一部长篇小说应当和可能达到怎样一种境界?长篇小说《过龙兵》可以说是这种思考的结晶。《过龙兵》中既有严酷的现实生活描写也有崇高的理想主义闪光,既有浓烈的传奇色彩也有深厚的历史内涵。
读书报:《过龙兵》出版后的近十年里,您把主要精力转移到诗歌和书法创作上,出版了《山东竹枝词》等多部诗作。您对于诗歌的爱好来自于什么,有怎样的诗歌追求?
刘玉民:文革时我就在油灯下读完《唐诗三百首》《宋词一百首》,以及《女神》《雷锋之歌》等等,并且写了厚厚一大本子新诗和古体诗。后来虽然不写诗了,也没有远离过诗歌。在我的小说和其他作品中,诗意始终是追求的目标之一。诗歌是需要激情的。但需要激情的并不限于诗歌。没有激情就没有文学和艺术,更谈不上创造力和感染力。
二十多年前我读过郑板桥的《潍县竹枝词》,留下了深刻印象。我在济南生活了四十几年,还当过十几年作协主席,总觉得应该为济南做点什么。《过龙兵》之后我最先想到的就是竹枝词,先后写了五百八十多首。作品涵盖历史、文物、民俗、传说、地理等诸多方面。
读书报:能谈谈您的创作打算吗?一直在酝酿要写的是一部什么样的长篇小说?
刘玉民:酝酿一直都没有中断。长篇有两部,一部是写农村人进入城市之后的生活,涉及政坛文坛,有大量真实生动的情节和人物,但构思尚不完善。另一部是写岳飞的。现在人们了解的岳飞大多是从《说岳全传》来的,与历史上真实的岳飞相差甚远。岳飞是民族英雄,我觉得有责任恢复历史风貌。历史题材作品允许或者说应当有虚构的成分,但必须遵循“大事不虚,小事不拘”的原则,不能臆造,更不能把史实抛到一边,想怎么来就怎么来。(舒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