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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工矿废弃地产生的原因
工矿废弃地是人们在进行土地开发行为所产行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可复垦的建设用地资源,其中,矿山废弃地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人们对矿山开采的生产活动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的破坏而弃之不用的土地。1)挖损:破坏耕地的耕作层和自然土的表层,使土地部分或基本丧失自然生产力,而废弃之2)占压:采矿特别是不规范的开采,剥离或打乱土层,使地表形态、土层结构被破坏,留下的大量废弃物、岩石、尾矿、碴土等大量占压在地表。由于占压原因的不同,占压物的厚度少则数10cm,多至100m。3)垮塌:由于垮塌,地面变得疏松,高低不平,且石块与泥土混杂,难以利用。垮塌程度的不同,对地面破坏的程度差异很大,垮塌严重时,可涉及地下数10m深度。4)地表污染:采矿工艺的要求使用的化学物品(如金矿开采中氰化物)在开采活动中极易造成污染;许多尾矿堆积场(如煤矸石)经雨水淋溶,大量有害物质溶于水中,侵蚀周边土地,当重金属、酸度、某些化学物质含量增量超过一定标准时,植物生长受阻或不能生长,该土地就会因利用困难而被废弃。
2农村工矿废弃地治理的探索
1)以当今的美好乡村建设为抓手,运用科技创业家杂志简介详见
3结论
农村工矿废弃地及时有效和合理的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总体规划,统筹发展,分步实施,其获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将是显著的。在实际治理工作中,农村的工矿废弃地整治还是很难一步到位。因此,其产生的效益还不均衡。我们的愿景是,先产生的是生态效益,其次是社会效益,最后才是经济效益。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片面的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必会造成生态系统的破坏,而生态系统的破坏反过来又对经济效益影响。在对农村工矿废弃地的治理和利用时,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也只能是理论上的区分,而无实质的界限,在外围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时,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又会相互转化。综上所叙,我们只有在法律、法规、政策、行政管理、经济手段和技术方法上为农村工矿废弃地治理利用提供有力外围的保障,营造好循环经济的社会氛围,严格按照工矿废弃地整治规划的中远期目标,分解任务。才能变废为宝,使农村工矿废弃地为我所用,为康复医学论文我造福。
作者:方英 吴新颜 单位:安徽省安庆市枞阳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