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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分析传统图书馆服务运作模式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提出了知识产权的集中监管模式和知识产权风险同步监管模式,并通过对两种监管模式的优劣比较,最后指出知识产权风险同步监管模式更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和图书馆服务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知识产权;图书馆服务;面向用户;面向服务
中图分类号:G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2016)03-0167-02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图书馆服务伴随着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出现而被人们所认识和了解.在用户信息需求质量不断提高,图书馆信息服务不断谋求创新发展的当前,图书馆服务作为一种专业化、知识化服务模式,逐渐的成为图书馆界研究和应用的热点.然而在知识产权保护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的背景下,图书馆的图书馆服务发展必然会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平衡或者是协调知识保护与知识传播之间的矛盾冲突,构建符合知识产权保护要求的图书馆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是图书馆人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1图书馆传统服务模式下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传统的图书馆服务模式架构成要素,可以归纳为需求、服务、资源三个最基本要素,其服务过程,可以概括为图1所描示.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利用和传播的过程中,图书馆服务涉及的知识产权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更好的分析这种风险的存在,本文采用图书馆服务三维框架理论[3],将国内图书馆已经开展的和正在探索研究的图书馆服务项目划分为两个不同的层次,即低层次的图书馆服务和深层次的图书馆服务.然后对不同层次的图书馆服务进行分析和探讨.低层次的图书馆服务,大多是从传统文献信息服务的基础上转化而来的信息服务,层次维度没有深化,生命周期没有延伸,资源加工多停留在外部特征上[4],从对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来看,低层次的图书馆服务更多的是对馆藏文献资源的拿来主义,没有进行深加工和挖掘,文献信息资源的知识化和创新化的程度不高.因此,对于低层次的图书馆服务,存在的知识产权风险主要来源于文献信息资源本身,包括文献信息资源的获取和传播.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作品进行整理;转载、摘编他人未经许可的网上作品;采用内链和外链等技术对他人的网站内容进行连接;批量复制和下载某一数据库文献资源等,都可能造成侵权结果.深层次的图书馆服务,从目前图书馆界的图书馆服务现状来看,深层次的图书馆服务开展的比较少,以探索、尝试为主,开展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创新服务研究.深层次的图书馆服务,往往会涉及图书馆服务的创造,包括对隐性知识的开发、转化和利用,融合了多种技术,如知识提取、知识挖掘、数据融合、数据仓库等,对文献资源内容进行深度开发和利用.因此,对于深层次的图书馆服务而言,其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相对而言更加复杂,首先是知识来源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在图书馆服务中涉及到的知识素材,包括用户提供的素材,是否可以合理使用,而不会侵犯相关权益人的知识产权.其次深层次的图书馆服务往往需要对原始的文献素材进行深入加工和精炼,如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再次是深层次的图书馆服务存在一定程度的知识创新,有可能形成了二次知识产品,属于图书馆服务人员的劳动成果,也应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最后就是深层次的图书馆服务在知识的传播的过程中同样有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纠纷.
2两种图书馆知识产权风险监管模式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传统的图书馆服务运作模式,无论是低层次的图书馆服务还是深层次的图书馆服务,都可能存在图书馆服务存在着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从尊重知识和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图书馆服务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强图书馆服务中的知识产权防控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知识产权保护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就图书馆服务的构成而言,图书馆服务涉及服务者、服务平台、服务内容和用户等方面的内容,因此,对图书馆服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的防控,也应该围绕这些方面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因此,对于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风险监管,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一是风险集中监管;一是风险同步监管.
2.1图书馆服务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集中监管模式
集中监管模式是指图书馆设有专职机构与人员负责拟定操作风险的管理架构与政策.整个图书馆围绕读者需求开展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工作.各个部门通过正式或不正式的渠道将本部门的情况反映给知识产权部,由其代为处理知识产权事务[6].在集中监管模式,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对用户需求、服务工作和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进行监督管理,但是它的存在并不改变体系图书馆服务过程,服务内容依然是原有的图书馆服务内容,但是服务提供的所有知识和数据,必须遵照监管部门提供的标准和制度,同时在该部门,不同的人员的职责也应该进行详细划分,操作风险管理主管负责处理操作风险管理中相关事宜,操作风险管理的技术人员在必要时向相关服务和部门提供必要性技术支持.具体而言:一是对服务过程、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户需求引入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造成知识产权问题的服务环节、服务内容、资源内容等进行必要的风险监控和防范,当图书馆知识产权风险监管中心通过分析评估,发现服务过程中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时,能够及时发出风险警报,要求暂停服务,直至问题解决,以确保图书馆服务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二是对服务质量、资源质量的进行分析评估,为优化图书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创新服务内容提供必要的参考.
2.2图书馆服务中知识产权风险同步监管模式
知识产权风险同步防控模式,是将知识产权保护与图书馆服务运营整合在一起,达到服务运作到什么程度,知识产权监管就应该同步到这个阶段.而这种同步的监管模式必然会既要服务高效运作,又要风险监管到位,必然要求对图书馆服务深度解析,这必然会对传统的服务运作模式提出挑战,进而改变传统的服务的运作模式.面向服务的体系架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图书馆知识产权风险同步监管的要求,它通过对服务分解,实现服务颗粒度化,构建全新的元服务,通过对元服务的风险监管,实现知识产权风险的同步监管.因此,在图书馆元服务的设计中应该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业务功能;二是服务监控.功能方面的设计可以保证业务实现的要求,而服务监控方面的设计,包含安全性设计、服务评价指标等内容,可以保证服务安全性要求,具有较强的抗风险性.在新的运作模式中,服务项目的实现是通过元服务的组配完成的.通过这样的体系架构,可以完全做到同样的人员、同样的资源,通过不同的元服务组配,实现专业的、定制化的服务,同时还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图书馆现有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价值.由于每一个元服务都有服务评估设计,因此,在图书馆服务的过程中,可以提供同步的知识产权风险监控,从而可以将体系知识产权问题的风险也可以降低最低.
3两种知识产权风险监管模式的优劣比较分析
集中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是在传统的图书馆服务体系中增加风险评估模块,能够最大限度的保留传统的图书馆服务体系,对体系的服务过程、运行机制等产生的影响最小,因此,从短期观察,改进的服务体系,能够很快的进入运作状态,实现的对服务体系的知识产权问题的风险监控.但是由于分析评估是在专门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部门进行,无形中增加了监控的成本.同时由于所有的知识、数据等的监控都是由分析评估模块负责,在体系中服务项目较少,数据流和知识流不大的情况下,是可以实现有效监控,但是从长远分析,当服务项目增多,数据流和知识流变得很大时,就会使现实工作变得非常繁重,监控也变得异常困难.此外,传统的图书馆服务体系,服务项目并行存在,分化了图书馆的优势服务资源,使得图书馆服务向深层次发展和创新服务项目等成本成倍增加.同步知识产权监控模式,采用面向服务的体系架构思想,服务粒度化运作,完全改变了传统服务体系中的服务项目相对独立的局面,而是通过建立可重用、可组合的元服务,按照松散耦合和动态组合的原则,实现元服务动态组配成服务项目,实现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和优化整合,由于是一个全新的服务模式,各要素存在一个磨合期和适应期,因此,从短期看,虽然在知识产权的风险防范方面完全可以达到改进体系的防范水平,但是其对于整个图书馆的影响比较大,尤其是初期的人力、物力的投入较大.但是从长远来看,采用了可重用、可组合的元服务进行组配,去掉了传统服务体系中的许多冗余环节,风险控制在颗粒级,因此,降低了风险控制的难度,同时相对于图书馆服务过程而言,起到了同步风险监控的作用.另外项目与实现的分离,有效的整合了图书馆的服务资源,优势互补,对于图书馆服务的深层次发展,以及图书馆服务项目的创新,降低了投入的成本.通过上述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的知识产权风险监管模式,对图书馆服务运作的影响是不一样的,知识产权风险监管的程度也是存在差异,可以说,两种模式各有优劣,但是综合比较,从长远看,从图书馆服务的深层次发展,和紧跟用户需求的变化,同步知识产权监控模式更适应未来图书馆的发展需要.通过服务粒度化,建立面向服务的图书馆服务运营模式,不仅有利于图书馆知识保护的需要,同时也符合图书馆服务专业化、知识化、创新化和定制化等要求.
4结束语
在知识产权时代,图书馆一方面要不断满足读者用户信息质量需求不断的提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要面对在利用、传播、创造知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传播、利用和知识保护成了当今图书馆在现实运作中不得不面对的一种矛盾.化解这种矛盾,促进图书馆健康发展,就是当前图书馆人所必需面对,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必须一直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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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林武 单位:湖南财政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