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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对保山市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调研的基础上,对其基本情况做出了详细介绍,指出在开展保护工作时面临的诸多困难,建议相关机构应着重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并进一步加强保护机构和业务队伍建设,确保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K29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4-9340.2016.01.006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类的精神家园。我国的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是国家综合实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数千年的社会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物质和精神遗存。下面结合保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就如何做好保山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谈几点感受和看法。
一、保山历史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
保山地处古亚洲大陆与东南亚、南亚半岛接合部,自古以来就是我国西南边地主要的人类聚居区和对外交往通道。由于开发早、历史长,各个时期遗留的文化遗产十分丰富。这些遗产,就其存在形式来讲,主要包括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型。
(一)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及经费投入状况
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以物质形态遗留下来的各个时期的不可移动文物如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刻、近现代纪念性设施及可移动文物如石器、青铜器、瓷器、字画、文献资料等。保山市现有文物保护单位308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18个,市级45个,县级237个。在三百多个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古建筑类222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8个,市34个,县级175个。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知的不可移动文物有隆阳太保山玉皇阁、汉庄古城、腾冲国殇墓园、和顺图书馆、龙陵松山抗战遗址、施甸清平洞等500余处,可移动文物有昌宁战国铜鼓、铜盒、铜钺,腾冲西汉铜案和隆阳徐悲鸿字画等10000余件。随着国家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日益重视,各级政府对文物保护投入的经费也地日益增长。特别在文物古建筑保护方面,2014年云南省文物局和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共计投入780多万元,好几项文物保护工程得以有效落实。隆阳区国保单位玉皇阁、省保单位光尊寺和梁金山故居;施甸县省级文保单位邓子龙靖边遗迹群;腾冲县省级文保单位英国领事馆旧址,县级文保单位药王宫、镇邑关桥、护珠寺、龙川江铁索桥修缮工程;龙陵县市级文保单位苏帕河朝阳风雨桥修缮工程等已完成。还有部分文物修缮工程正在进行中,如省保单位保山抗日江防遗迹群、惠通桥,市级文保单位腾阳会馆、打鱼村水月寺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类型及保护人员编制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以非物质形态遗留下来各个时期的传统艺术形式如民歌、音乐、戏曲、舞蹈、杂技、美术、雕塑和传统工艺技术如冶铸、制陶、雕刻、纺织、刺绣、编织、造纸、印刷等。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知的传统艺术形式有隆阳汉族洞经、彝族擦大钹、德昂水鼓舞,腾冲佤族清戏、傈僳族上刀杆、汉族皮影戏,施甸布朗山歌、龙陵阿昌族登窝罗、昌宁苗族踩花山等上百种,传统工艺技术有隆阳金鸡制陶、乌铜走银、沙登甄子、永铸铸铝、潞江傣锦,腾冲土法造纸、藤编、玉雕、制药和昌宁苗族刺绣等数十种。而保山市自上世纪80年代始,相继设立了市、县文物管理机构,构成了市、县(区)两级文物保护网,在乡镇文化站工作职责中设有文物保护内容。全市现有文物管理机构12个。市级设有文物管理委员会,2006年还成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文物保护执法纳入其工作范畴。文物保护工作者102人,其中隆阳区文管所7人,施甸县5人,龙陵县14,昌宁县3人,腾冲县文管所及所属各文物管理所共计55人,市文管所(博物馆)18人。以上历史文化遗产,是保山市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体现一个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精神和物质产品,是各族人民数千年心血和智慧的结晶。做好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是我们今天繁荣文化事业,振奋民族精神,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根基和源泉。
二、保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发展现状
保山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最早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开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的重视支持,经各级文化部门的几十年的努力,到目前为止,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和气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效果。
(一)文物古迹保护取得初步成效
首先,在物质文化遗产即文物古迹的保护方面,从上世纪八十年代逐步建立完善市县两级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以来,主要取得了以下四项成效:一是经过1981和2008年两次大面积的文物普查以及一系列的专题文物调查发掘,先后发现和揭示全市地上地下各类不可移动文物500余项,并逐项进行了系统的实地测查和登记存档,基本摸清掌握了全市现有的文物家底。二是在基本查清其历史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其内涵价值的不同,先后推荐公布了隆阳和腾冲两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金鸡、板桥、蒲缥、和顺、姚关、象达六个省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和太保山玉皇阁、汉庄古城址、和顺图书馆、绮罗文昌宫、松山战役遗址、板桥光尊寺、腾越会馆等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1个,为日后进一步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通过广泛的调查征集,先后收集各类馆藏文物1万2千余件,其中包括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国家一级文物14件、二级文物6件、三级文物200余件,为日后更深一步的研究和宣传展示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四是利用现有的业务技术力量对已知的各类文物史资料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研究,先后编印出版了《保山史前考古》、《哀牢文化研究》、《中国远征军滇西大战》、《保山碑刻》《保山历史文化词典》《保山文化史》等十余部文物地方史书稿,整理发表各类专业文章约300万字,初步确立了保山市的文物考古和地方史研究体系;五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逐步建起了以保山市博物馆为中心,包括腾冲滇西抗战纪念馆、李根源故居、艾思奇纪念馆、龙陵抗战纪念馆、龙陵日军慰安妇制度罪行展览馆在内的多个地方历史文化陈展基地,有效推动了当前全市社会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的发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成果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从2004年成立市文化馆“非遗”保护办公室并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以来,主要取得了以下几项成效:一是根据省市要求组织了全市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先后查清全市五县区11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11个,整理调查报告297份共120余万字,记录曲谱313首,拍摄照片4600余张,录制影像资料65份,基本摸清了全市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二是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及时申报公布了一大批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包括具有重要价值的腾冲皮影、佤族清戏和昌宁苗族刺绣三个国家级保护项目和乌铜走银、腾冲玉雕、滇滩傈僳族传统文化区、龙陵蛮旦阿昌族传统文化区等18个省级保护项目。并有国家级传承人3人,省级传承人55人、市级传承人148人。为推动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开了全新的局面;三是根据保护开发的需要,实时整理出版了《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隆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等一批专业书稿,为今后进一步的研究开发提供了可靠依据;四是组织指导各县区对其中有价值的项目如腾冲玉雕、背幺刺绣、隆阳金鸡制陶、乌铜走银、龙陵纸伞、黄龙玉雕、施甸彩扎、昌宁苗族刺绣等作了进一步的开发利用,有力推动了当地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
三、保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差距和不足
纵观上述情况,几十年来,虽然我们在全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成绩,但从党和政府的要求和地方经济文化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来看,仍有一些明显的差距和不足,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三点:1、保护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目前全市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和保护主要是由文化部门一家来做,其中特别是“非遗”一块,市县两级都只是在文化馆内设有一个办公室,人力物力都十分有限,无法适应保护开发工作长期发展的需要。另外,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还没有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舆论和氛围没有形成,政府部门的宣传力度不够,人、财、物方面也没有给予足够的倾斜。2、文化遗产保护体制不完善因文化遗产保护体制不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的执法力度有限,远远适应不了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其中尤其是在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方面,面对当前全市各地基本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乱拆乱建和盗掘破坏文物现象不断发生的现实,我们的文物保护工作,时常处于一种十分无奈的境地。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政府部门没有对相关项目投以足够重视和开发利用。3、人员、经费投入与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人员、经费投入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需求的差距严重制约着保护工作的及时有效展开,其中尤其是重点文物和非遗频危项目的的抢救保护,时常因经费不足、人才缺失而让人扼腕叹息,留下许多不应有的遗憾。特别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由于多元文化和强势文化的冲击和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民间艺术门类市场疲软,文化艺术项目缺乏支持,传承人员出现断层现象,在艺术表现方面仍然停留在粗放的原生态,缺乏创新。
四、保护市文化遗产的对策建议
鉴于以上问题,要使保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能够稳步健康发展,我认为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解决问题:
(一)以政府为主导,倡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
从意识上重视保山市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及发展前景的规划,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前,特别是要从领导层面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在整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把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予以通盘考虑,只有在思想观念上得到转变,才能在行动上付诸实践。可在全面摸清本市的文化遗产现存情况的基础上,确立一批具有较大历史研究价值、特色突出鲜明并处于濒危状态且急需抢修保存的文化遗产项目,建立起科学并切实可行的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建立保障体制,加强法制化管理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切实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2005年以来,国家相继颁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显示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宏观管理的加强。[1]在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强调把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列入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联合各相关部门把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业绩的一项重要标准加以实施,同时要尽快结合实际制定保山市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办法,由市人大公布实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依法保护,坚决制止各类破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法现象发生。
(三)加强机构和业务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
进一步加强保护机构和业务队伍建设、加大保护资金的投入,为保护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创造坚实的条件。确保保护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要注意人才队伍的建设和文化环境保护,其中尤其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要特别强调其所需要的传承空间和场所以及传承人的观念更新,在目前市文化馆“非遗”保护办公室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编制,有效承担起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同时利用文字、图片、数字化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有效的记录,建立起全面系统的档案和资料信息库。[2]更重要的是,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内涵,遵循其演变规律,不可一味寻求经济效益而改变其面貌和精神。同时,要加强对县乡两级文化馆站的业务培训扶持,协力做好当地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参考文献:
[1]陈钧贤.温州畲族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对策[J].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
[2]黄海棠.浅谈欠发达地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困难与对策———以广东省紫金县为例[J].神州民俗,2011(3).
作者:曾凡文 单位:保山市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