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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催化了人类社会信息社会化、社会信息化的深度融合。信息传播方式的交互化和社会化发展催生了网络文化。网络文化是人们在社会化活动中依赖以信息技术以及网络媒介资源为支撑的网络创造活动而产生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一、网络文化的价值困惑和价值冲突
(一)网络生存的信息困惑
网络语言侵蚀、消解着我们的日常语言。网络语言的符号化特性和非在场性,又诠释着人们在网络世界生存的隐蔽性。日常语言在网络语言范式影响下的解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布尔逻辑控制着整个网络查询过程中对信息获取和满足的非对称方式,也就等于间接控制了我们所能获取的信息结果。另一方面,传统的线性阅读方式被信息时代超文本(hypertext)的涌现所颠覆。由于网络语言传播的自由度和速度大大突破了传统语言模式,这就难免带来很大程度上的语言规范的混乱和挑战。
(二)虚拟性引发的价值冲突
由于网络世界本身就是现实世界的虚拟再现,人们便可能在不经意中不再将这一虚拟世界与客观世界加以区分。由此,便可能产生人们认知层面上的感性混乱。网络技术创造的虚拟世界渗透进人和客观世界之间,消解和影响着人们对客观世界的黏合度,真实世界由此变得生疏,由于网络世界的横向插入,我们与真实世界之间出现了所谓的“二重天”。这种在与真实世界的交往中,以网络技术进步弥合了时空隔阂和陌生感,却同时造成交往的分裂。一方面,真实世界的理解、信任、共识仍然被我们渴求,但人们不再那么热切地渴望在现实世界中找到它们,因为人们有了技术的替代方式。敷衍有时成为真实世界交往的面纱,心照不宣成为人们之间更深地埋藏自己心灵的方式,自我开始异化。另一方面,虚拟世界在打破交往的时间空间限制的同时也使交往变得界面化、技术化和程式化。问题在于,面对冷冰冰的界面,心里所希望的我不一定就是真实的本我。
(三)“自我”分裂引发的价值冲突
首先,网络世界中的个性张扬自由与现实世界中物质约束之间的冲突,成为网络世界与真实世界价值冲突的最集中体现。在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的不同语境中,同是一个人但可以在真实和虚拟之间扮演两种不同的社会角色,这就是通常说的角色异化导致的人性的二重化的问题。其次,在网络世界中,人们可以隐匿自己的真实社会意识和社会身份,并以另外一种可以无限驰骋的身份和方式与他人交往和联系。现实世界中的个人必须在既定的条件下施展自己的行为,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社会责任,而在网络世界中现实的人则并不必然如此。这就是网络世界中自我和虚拟化的异我之间在价值判断和选择上的冲突。另外,虚拟世界中自我要求价值实现的无限延展和异化,造成了网络世界中主体的漂浮感。与网络世界中主体间的上下贯通、横向切换的自由相比,现实世界生存的自由度显得褪色,由此造就了在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之间漂浮的无根的主体。
(四)网络理性引发的价值冲突
网络理性对人们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美感的缺失。网络空间是一个无暇审美的世界。在网络世界中,一方面审美主体与外在审美对象之间、内外之间的分界朦胧模糊化了;另一方面,信息处理技术羁锁了自然美的形式。网络世界中的人以无形的浮躁感沉浸在信息海洋中,传统的自然美感消失在光速传播的信号与液晶显示器中,带给人们的是无暇驻足审美的美轮美奂的虚拟世界。其二,道德的边缘化。道德产生于社会交往中。网络文化世界提供给人们一种是否真实身份和是否真实在场并不对称的交往方式。虚拟身份来之不易,舍之可惜。一身轻松的物理人可以以若干不同的身份出现在不同的虚拟语境中,这样的结果是虚拟身份承担了社会交往的权利和责任,社会道德出现了走向边缘化的风险和挑战。其三,创造力的衰退。网络世界的多彩和魅惑对沉浸其中的人有一种无形的吸引力,以至于让沉浸其中的常人成为网络技术异化结果的“奴隶”。这种虚拟世界中信息的多维即时展现特性,使得常人在客观世界中无限探索与积极创造的原始能动性极易被消解。
二、网络文化的治理实践及思考
(一)加厚互联网文化土层
网络时代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信息源,例如,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可谓日新月异、层出不穷,但是信息碎片化、良莠不齐。有些所谓的“大众知识分子”虽然是网络常客,但在其主导下的网络语境大众化、娱乐化的倾向和单薄的文化土层,毕竟让有识之士担忧对下一代的潜在影响,这种网络文化缺乏创新的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同一问题的另一面就是知识界的深层缺乏发声,尤其是我们的两院院士、中国社科院的专家、学者、学部委员和中国作协委员等资深专家缺乏铿锵有力地回应,东风没有压倒西风。同时,作为网络文化的建设者也大可不必过分伤感于“盛世道衰、世风日下”,而更需要我们研究和建立加厚互联网文化土层的体制机制,在为各种文化搭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平台的同时,更要为网络文化划定警戒线,加强主流文化的守护力度,筑牢先进文化阵地。首要任务就是以更宽广的战略思维、更锐利的世界眼光,洞察、审视和加厚网络时代的文化土层。
(二)发挥主流媒体引领作用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周恩来同志创办的《新华日报》、恽代英主编的《中国青年》等报刊杂志,配合土地革命和工人运动,最大限度争取和团结了青年阶层市民阶层和民主党派。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适应新技术革命对舆论领导权的挑战,宣传动员的看家本领不能刀枪入库。网络文化时代意识形态的主战场是互联网,信息时代的笔杆子就是键盘,话语权就是互联网浏览入口。面对多元和此起彼伏的文化舆论竞技,党的主流媒体要当好“职业队”的主角,牢记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拥有新闻职业的担当精神,精准掌握党的“话语权”。在与各种网络时代涌现的“公民记者”“公众报道者”等“业余队”同台竞风流的过程中,主流媒体要首先站出来,围绕党和国家事业的大局释放正能量,增强社会各阶层的粘合度和认同感。
(三)健全互联网治理的支撑体系
互联网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着眼于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的联系和区别,加快探索和建立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线上线下共享共治的互联网治理新格局。互联网的治理结构包括政策法规、基础设施、技术创新、人才支撑等要素。要以“制度+技术”为手段和抓手,建立健全网信、工信、公安、检察院、法院跨部门、跨地区的网络违法信息处理的共享和治理体系。一是完善违法信息和垃圾信息治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协调和攻关,尽快完善不良违法信息的政策法规治理体系,为净化网络生态提供保障。二是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要借鉴美国组建网络部队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国家统筹,加大垂直管理执法力度建设,坚决打击违法信息的传播行为。三是要善于运用举国体制办大事的优势。借鉴“两弹一星”的成功经验,大力推进科研管理、人才选拔、激励机制创新,力争尽快突破互联网治理领域的核心技术瓶颈制约问题,为互联网治理提供战略支撑。四是鼓励引导广大网民参与举报。建立问题信息的预警、跟踪、分析、研判的综合治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实现线上线下联合共享治理。
(四)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作用
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等特点,多方力量具有获取各自话语权的自由,这使传统的以政府为主,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渐露弊端。加强网络文化生态治理,就要发挥好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加强行业自律建设。针对中国互联网协会各界组织,各会员单位要严格制定自律章程。同时,政府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其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可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监测评估,必要时可提起公益诉讼。另外,互联网协会应加强调研和决策咨询力度建设,多为政府决策和互联网治理工作提供资政服务。
(五)推动建立国际联合行动机制
推动信息世界共治共享发展是国际互联网发展的趋势。我国应借鉴外交经验,加强网络空间国际合作,不断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不失时机地抓住国际互联网治理的话语权。一是积极参与互联网安全领域政府间及非政府间合作,推动国际互联网治理信息共享共治机制建设。二是推动互联网领域的区域立法走向国际立法。可借助我国已有的“一带一路”良好的国际威信和软实力,进一步向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倡议制定国际网络安全法。三是可以加入相关国际公约。由于目前有关互联网的国际公约,如《网络犯罪公约》等,大多是以美国为主导建立的,我国可通过积极参加联合国、区域以及APEC等国际组织的活动,为加入国际互联网公约树立牢固的威信。
作者:刘永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