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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业主投入资金将自己要进行的工程项目承包给某个总承包商或总承包联营体,让承包者担任设计、材料选购、施工,直至完成交付,被称作EPC模式,英文全称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汉译为工程总承包项目。
二、优势与作用
工程总承包项目模式的优势是相对于传统建设模式而言的,比如第一大优势就在于其能够将传统建设模式中单独分立的图纸设计、材料与设备采购、施工等结合起来,实现其系统化,并能从整个的运作过程中及时地进行一系列各环节的调整。第二大优势在于其从整体上把握工程,因而对于项目来说责任就在承包者一方,因此有利于工程各方面的统一管理与及时有效的监管,也能使工程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保证,一旦出现问题,责任人无法推卸重责与所要承担的赔偿。
三、风险
1.从项目流程看
EPC模式下的总承包项目工程与一般的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不同,将所有从预算编制、报价、项目立项、施工过程、验收竣工等都一揽子式的进行运营,所以从其特点可以明确分析出在整个的项目投标过程中为了中必然会压低报价,不顾及当下由市场所决定的原材料价格。由设备更新或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所带来的资本投入增加,以及银行利率的变动等客观因素,而且由于这种总承包模式所采取的一般都是固定总价合同,从整体形式上看,其主要的核算体系还属于传统型的粗放式。尽管其在运作过程中最大可能上已经采用了现有流行的被大多实践所证明的精细型的计划与统计管理模式,但是从其总额的承包投标事项来看依旧是非理性的一种投资方式。因此,在其一旦遇到诸如上面所说的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融资成本上升时,必然的会出现亏损现象,并无力进行弥补。同时由于这种风险的存在,承包者为了自身的利益也可能对设计、材料或设备或施工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成本投资缩减,从而使整个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或工期拖延造成不能按时交付,或许还有可能出现在整个的交付期间对于试运行交付时使用一些非法的欺诈手段从而蒙混过关,最终给业主带来很大的质量隐患,在后期的使用中频频出现维修问题等,对其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
2.从施工方面看
正如上面所说,EPC模式重在总承包,由于固定总价格投标,所以其在总体上做出了项目承包后进行的所有成本投入必然会使其在施工中不得不采用一些非规范的市场评定,这也是由于其本身模式所决定的,如在施工过程中所采取的分包招标中,因其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准和财务评估的团队力量有所欠缺,必然会产生形式主义的评定结果,以至于在很大可能上会不同程度地出现与分包商之间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资金的按工期付款不能如期实现。其次,由于资金不及时到位,又会出现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如施工进程拖延,最为严重的是由于对各种分承包商的生产能力不能做出专业的评估,从而出现频频更换施工团队,增加了施工材料的浪费,又使工程中的各种难以处理的问题或前施工方所遗留的问题成为再次进行施工的障碍,引起一系列后期的费用增加问题。在此情况之下,总承包商等于是过分地分担了由于自身的管理问题所导致的对分承包商问题处理不当而造成的资金亏损,也使其在与项目的招标方出现因工程工期等问题产生的法律纠纷,从而更加重了其资金的赔偿额度,如此局面的出现既损害了总承包商的利益,同时最为主要的是作为招标的业主所面临的再次招标与官司纠纷,以及加剧了人力财力损失。由此可以看出在EPC模式下所进行的总承包项目工程对于业主而言所存在的风险,主要是在于总承包商对于设计方面、质量方面、施工方面,与分承包商方面等因素存在必然的关系,如果其对此不确定因素不能很好的把握与恰当的处理,一定会给业主带来财务上的风险,所以对于这方面,业主还是要增强危机意识,在资金投入时,尽可能做好合同的规定事项,以免因考虑不周而在这些问题出现时变得手足无措,却无法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权益。
3.从项目后期来看
根据现在一般所采用的项目合同分析,业主在项目工程完工后会依据工期的进度以合同为准预付给总承包商百分之九十的款项,再经过专业的竣工验收单位验收合格后再支付百分之五,将剩余的百分之五作为质保金,经过了试运行期再予以偿付。但从一个工程总造价预算来分析,在业主入住后往往会由于质量等问题出现各种百分之五质保金无法满足其维修费用的问题,所以在这些方面,业主必须采取一些精明策略,将付款方式与保险金额的百分比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前提是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经过与总承包商的商定再进行书面合同签订。其二,一般的讲,每个工程在竣工后都会在甲乙双方间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后期入住时的产权问题,撤消入住权问题等,这表面上看是项目承包方的利益损失,但仔细推究,这是两方在整个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由于事项说明不清或未及说明而造成的业主权利问题,项目承包方可能会出于资金回笼问题而不采取提前变更手续的办理,或者由于其不愿意再进行一些转让或再次进行预售的方式处理这些产权,从而必然会与业主之间产生财务纠纷,这也是业主必须进行考虑的问题。尽管这些问题出现在后来的工程收尾阶段,但其隐患在工程的初期阶段就已埋下,因此,业主在进行投资时必须要进行全面而周详的考查,避免因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不当而出现非必要的财务损失。
四、应对措施
1.提高知识素养,增强防范意识
从上面的分析大概可以看出,业主所面对的财务风险不仅仅是来自于项目总承包方的一些客观因素,还有一部分来自于业主欠缺对工程项目建设知识的理解,对其流程的简单表层框架有了解,对整个施工过程中存的问题不清楚,对于竣工后所要求的权益不明确等因素而出现的,所以增加这方面的知识,有助于其对此有一个明确细致的认识,在进行资金的投入时从全局出发来考量,将所有的可能因素尽可能罗列详细,经过一系列的与总承包方详谈再进行书面材料的审定时也要对于字词的理解有一定的把握,对于非清晰部分要进行询问与商谈,对必要的部分做出注解与说明,如此才能使其从自身方面来规避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不容忽视的是,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更为客观的地理条件因素限制,对此所造成的责任必须有明确的划分,而且要在招标前通过商定,聘请一些相关部门对所在标地进行专业考查,准确做出可能投资的数额。
2.手握法律武器,加强监督
因为业主是委托方,所以其不但将自己所需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承包给了总的项目承包方,还有权利对其所进行的一系列项目施工行为保有必要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因此对于业主而言,在监督方面行使必要的权利是合宜的。其可以另行进行资金投入,或者将资金投入总额的一小部分分离出来,作为第三方的监管成本,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其做出相应的监督,或者聘请专业人员对施工方的材料、质量、施工规范等方面进行及时的监督。表面看这是一种投入,实质是为自身的合法权益上了保险。如此,不但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还可以根据聘请的第三方所做的评估对总的项目承包方在施工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尽快解决,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业主必须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之上,通过法律,对在此行业中所能享受的权利尽最大可能的应用,相应的投资风险也会随着权利的法律维护而得到最大程度上的降低。
五、结语
总而言之,笔者结合当下的时代背景,对EPC模式下的总承包工程进行了一些概要性的说明,对其内涵与意义做了简单的介绍,并分析了其在当下工程项目中所显示的优势及发挥的主要作用,并对业主在采用这种模式投资时所面临的财务风险做了初步评估,对其中的具体情况逐一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具体的解决策略,希望通过分析给业主提供一些有用的帮助,使其在选择此种模式时能够理性对待。
作者:娄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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