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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学技术编辑部/杂志社投稿须知
1、来稿内容和文字要简明精练,引用的数据要有充分依据。名词、术语、符号、计量单位要使用国家标准,一般研究报告不超过5千字,研究简报及经验交流约2~3千字,简讯1千字以下。论文和报告应附3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并附3~8个中英文关键词或主题词。英文题名、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及所在单位的英文名称,请打印或书写清楚。
2、文中插图请按制图要求用计算机绘制,必须粗黑清晰,以便直接制版。图以长70mm、宽60mm为宜,比例不要太悬殊,一式两份。图中的文字和符号用汉字注明,图题、图注请用汉字标注,单位名称请用符号书写(例:时间/s、速度/(m﹒s-1))。曲线图应标出各坐标轴的变量和单位。
3、稿件请一式两份(一份原稿,一份可交复印件)或通过E-mail传送到本编辑部,文中如有插图,应将插图的位置以方框示出或给出,写明图序,并用中文标注图题和图注。
4、西文字母、数学公式和符号务请打印清楚,上、下足标需分清层次,变量用斜体,矢量和矩阵用黑斜体,单位用正体,易混淆的文种、大小写请注明。
5、参考文献择重要的列出(除综述报告外最多不要超过8篇),要用数字表示顺序,并按出现次序列在文末,在文中右上角以方括号中的数字表示。参考文献按原文写出,期刊的写法为:作者的姓名.题目.杂志名称,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讫页数。参考书的写法为:作者姓名.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迄页数。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引用。
6、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两投。本部收到稿件后7天内函告作者稿件的登记编号。稿件经专家审阅后如需请作者修改,请作者修改后寄回编辑部时,请将审稿意见书、原稿、修改稿等寄回,并附一份对审稿意见的答复或修改说明。提出审稿意见及刊用与否在2个月内答复作者。因编辑部人手少未被刊用的稿件恕不退还,作者请自留底稿。
7、来稿请写明作者本人的工作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及E-mail地址以便联系,另因统计的需要请附第一作者的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惯、职称(或XX研究生)、从事的工作或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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