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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栏目设置有:论著、综述、皮肤外科、临床医学、经验交流、中西医结合、中医中药、检验与临床、药物与临床、专科护理、经验交流、误诊分析、病例报告、皮肤科教育、调查报告、 国内外研究、会议纪要等。
作者来稿请遵循以下稿约:
1 文稿要求内容新颖、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准确、统计学处理表述规范,能紧密结合临床、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对于获国家或省部级基金课题并符合本刊要求的来稿优先发表(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文题页左下方注明)。
2 文稿力求文字精炼、准确、通顺;文题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作者需仔细校对全文,并认真复核文稿内药物剂量、病例数、百分比等数据。勿用不规范字。
3 论著稿件在文章开头请写350字以内中、英文的结构式摘要(按目的、方法、结果、结论的顺序书写)。在摘要之后附上2~5个关键词(尽量使用主题词)。论著全文4000字以内,一般论文2000字以内,病例报告1000字以内。
4 来稿文题一般不使用缩略语,正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需于首次出现处先写出全称,然后括号内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但对已公知、公用的缩略语除外。
5 医学名词应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中外药名的商品名可放在括号内。 中草药请注明拉丁学名及科属名称,以便读者查找。
6 文稿中表示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时,均用阿拉伯数字。计量单位一律按法定计量单位书写,具体使用参照中华医学会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人民军医出版社,1992)。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毫米汞柱(mmHg)。
7 表格用白纸绘制,一律用三线表并附于正文相应位置,须有表格序号及标题;图用硫酸纸墨绘或电脑制作,线条力求清晰,并将图释注于图下方。
8 文章中的分点(段)叙述层次采用“1……;1.1……;1.1.1……”顶格式书写格式,段内再分叙时,可加用“(1)……①……②……。(2)……①……②……”连接式书写格式。
9 参考文献宜少而精,且必须是亲自阅读过的文章,应以近5年国内外发表的文献为主。论著5~15条,综述20~25条为宜。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以角码标出,角码写在开始引用文句处的右上角。文献的作者不超过3位时,全部列出; 如3位以上,只列出前3位,后面加“等”字或“et al”;姓名间用逗号分开。每条文献著录项目应齐全,内部资料不应列入参考文献。 将参考文献依照下列格式按引用的先后顺序排列于文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