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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分类号
分类号作为国内统一刊号的补充成分用以说明报刊的主要学科范畴,以便于分类统计、订阅、陈列和检索。一种报刊只能给定一个分类号。
3.2.2.1
期刊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基本大类给出,其中文化教育(G类)、自然科学(O类)和工业技术(T类)的期刊按该分类法的二纸类目给出(参见附录C)。
3.2.2.2 报纸暂不加分类号。
4 中国标准刊号的印刷与存储格式
4.1中国标准刊号应印在每期报刊的固定显著位置及版权说明位置处。它的两部分可合在一起印刷,也可分开印刷。对于报纸,中国标准刊号印应在其刊头下方,其中国国际标准刊号(ISSN)在左,国内统一刊号在右。对于期刊,中国标准刊号除应印在版权标识位置处外,还应将国际标准刊号(ISSN)部分印在封面的右上角,国内统一刊号部分印在封四下方。
4.2对于不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按4.1所规定的位置单独印刷国内统一刊号。
4.3对于向国外发行的报刊,允许在国际标准刊号(ISSN)之前加印中国国别代码”CN” 如:CN ISSN 1000-0097
4.4对于通过邮局系统发行的报刊,允许在国内统一刊号之前,加印邮政标识符号,但此标志不得视为刊号的一部分。
4.5中国标准刊号各部分的印刷字体均不应小于13级照排字(新五号黑体字)。
4.6当在计算机内部或机读磁带上存储中国标准刊号时,可在国际标准刊号字段内省略ISSN及连字符,在国内统一刊号字段内省略CN及连字符,以节省存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