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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多数非法期刊,社址、编辑部地址或注册地址都在香港、深圳、北京、广州等大城市,通信地址一般只注明“××信箱”、“××大厦××室”或“××楼××座”,也常常在异地设办事机构。所以,社址、编辑部地址、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分离,是这类非法期刊的另一个重要特点。
5.从网上查询,常常发现这类非法期刊同名现象很多,同一名称的期刊甚至还有多个不同的刊号。例如同是《×国教育》就有3家,同是《中国教育××研究杂志》就有北京、广州2家,又如《中国××教育研究》1个期刊,就有4个不同的刊号。
6.非法期刊都以盈利为目的,所有要发表的文章,都要交纳为数不菲的版面费。可以说,“拿钱发文章”是这类期刊最重要的特点。一般来说,这类期刊基本上是“来稿就登”,没有严格的审稿程序,版面费的多少视文章的长短而定,多则上千元,少则几百元。
7.非法期刊的内容繁杂,版面混乱。不少非法期刊在内容的编排上没有规律,不设置分类栏目,文章杂乱无序,不符合正式期刊在内容编排方面规范化、标准化的格式要求。
三、有关工作要求
从2005年起,我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得提交发表在本通知所附非法期(报)刊和国内非正式出版物上的论文,若提交上述论文,不予认可其学术价值,不计入申报论文数量。虽未列入本通知所附名单,但提交的期刊在此后经新闻出版部门认定为非法期刊的,或符合非法期刊基本特征,并经有关部门、专家鉴别认定为非法期刊的,发表在上面的论文亦不予认可其学术价值,不计入申报论文数量。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校及时提醒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提高对非法期刊的防范意识,对一些不明杂志社发来的征稿通知、论文参赛通知等要认真分析,提高鉴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学术道德教育,培养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附件:
1.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4年7月公布30家利用境外注册刊号的非法出版期刊被取缔名单
2.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4年11月公布60种非法报刊
3.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特别提示的国内非正式出版物及其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