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高校传统文化教育的价值取向
思想正确是行动正确的前提,目前,高校传统文化教育正处于起步阶段,在思想层面明确其价值取向,解决“为何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问题乃是当务之急。
(一)志在远功,不求速效
何为传统文化,笼统地来讲,它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古老文明的精华凝聚,是民族的共同文化基因,若要为它下一个内涵与外延较清晰的定义,可参考赵洪恩在《中国传统文化通论》中的观点:“中国传统文化是指以中华民族为创作主体,于清晚期以前,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特色和稳定结构的、世代传承并影响整个社会历史的宏大的古典文化体系。”究其本质,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政治伦理性文化,它以儒家思想为核心,以“内圣外王”的完美人格为追求目标,以修身立德为根本要务。《左传》有“三不朽”之说,曰“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三者中以“立德”为首。
《论语》中亦记载孔子“德在文先”的主张——“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由此可见,传统文化教育除教授学生知识外,更为重要的功用在于对其进行精神和道德上的熏陶,而要使一个人的内在品质发生改变非通过长期、持久的教育不能实现,这就意味着传统文化教育效果的显现是逐渐的、延时的而非立竿见影的。高校在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时不能“一刀切”地套用应用型课程的评价体系来评估传统文化课程的教学效果,更不当怀抱功利主义心态要求它具有即教即好,通过几次课程就能点化“顽石”为“金玉”的效果。高校传统文化教育应以广泛介绍传统文化知识、激发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砥砺品德的自觉性为目标,追求的是“春风化雨”之远功。
(二)“古为今用”而非“一味崇古”
传统文化教育之所以在部分高校尚未受到教育者和学生的足够重视,被视为常规课程和专业知识的补充,属“可有可无”性质,原因之一即在于这部分人将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置于相对立的位置上,认为在现代社会提倡传统文化是一味崇古之举,是历史倒退行为。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传统文化非为封建时代遗留下来的文化化石,是“死去的”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历经五千年风云变迁,直至今日仍保有充沛的活力,这是因为它有一常葆生机的要诀,即在保持本质要素不变的同时不断与所处时代的精神相融合,吸收各时期新生文化的精华,自我修正,自我扬弃。若以水喻之,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是在山涧为溪水,入河渠为河水,入江湖为湖水,归大海则化为海水,其性不变,但其形能万化。仅以“孝”为例,由古至今,“孝道”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之一且深入人心,为众推崇。元人所著《二十四孝》书中有一则“郭巨埋儿”的故事,在古人看来此乃至纯至孝之举,当加以弘扬,但今年安徽省六安市将其制作为公益广告悬挂街头却在市民中引发争议,许多市民认为此举不合时宜。究其原因,并非因为传统文化所主张的“孝道”在本质上是错误的或过时的,已为今人摒弃。
事实上,在当今社会,“孝文化”仍为政府和民众所提倡,孝心孝行仍能在社会上得到广泛赞誉,历年感动中国人物评选中常有人因善尽孝而入选即是明证。六安市民反感的其实是故事中“杀儿奉母”这一藐视他人生命权利的有悖时代精神的行孝方式。因此可以说,“孝”作为一种精神贯穿古今,但不同时期,人们对“孝”的内涵的理解和行孝的方式不尽相同,带有各自时代的烙印。其次,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降,尤其是改革开放打开国门后,西风东渐,以传统文化为主导的一元文化环境也随之转变为多种文化思潮并存的多元化文化环境。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正处于将定未定之际,面对多元文化冲击,譬如刘姥姥初入大观园,见这也好,见那也奇,如不能及时确立自身的文化根基则很容易陷入文化相对主义,沦为在思想上不辨是非、无所适从之一代。因此,在当代高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非为对抗西方现代文化,有了传统文化作为“主心骨”,大学生能更为理性地看待现代文化,取其精华为己所用。再次,高校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时要充分尊重大学生作为文化主体的自主性并对他们的文化鉴赏力抱有信心。教育者当以开放的心态,引导学生广泛接触不同的文化,帮助他们形成开放的、科学的文化审美与文化价值观[1],允许青年人在多元文化环境中自主进行文化选择。既不必片面强调中国传统文化较其他文化的优势——要相信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自具有吸引、感染青少年的魅力,同时还应允许他们对传统文化中落后的因素予以批判,批判性地继承、创新。
(三)厘清传统文化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国学教育的关系
近年来,与传统文化教育一同受到重视的还包括人文素质教育和国学教育。三种教育形式在概念和内容上多有相近之处,因此在有关研究和教学实践中它们常被混为一谈,甚至相互代替。这种认识上的模糊显然不利于传统文化教育的推进,必须厘清三者之间的关系。首先,“人文”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人文素质”则是指由多种心理品质组成的一种综合结构,它包括语言文字修养、艺术修养、政治修养、文明礼仪修养、伦理道德修养、历史和哲学修养等,是一个人外在精神风貌和内在精神气质的整体表现。[2]可见人文素质教育从内容上来说涵盖古今中外的各类知识与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只是其中一部分。再者,根据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刘梦溪的观点,“国学”乃是专指中国固有的学术,而中国传统文化则涵盖知识、信仰、艺术、宗教、哲学、法律和道德等诸多层面[3],其内涵较之国学要丰富得多。
二、高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路径
要使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更具合理性,效果评估更具科学性,最终在高校普遍建立起传统文化教育的长效机制,笔者以为可由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完善传统文化课程体系建设
整个传统社会的文化都可称为传统文化,而自孔子设馆授徒以来,传统社会的文化学习内容就大致被固定为“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分别对应礼仪、音乐、射箭、驾车、识字和计算六方面的知识与技艺的学习。当前,部分高校在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时偏重于对文史学科尤其是古典文学知识的介绍,甚至将传统文化教育等同于开设几门诸如《大学语文》、《古典诗词欣赏》之类的文学选修课程,这种做法无形当中窄化了传统文化的内涵,使得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过于单薄。此外,作为传统文化教育对象的大学生其兴趣爱好也不尽相同,单一的文学类课程并不能满足他们的学习要求。有鉴于此,高校应着力构建一套完整的传统文化课程体系,该体系的构建须遵循以下四点原则:一是充分了解和尊重学生在传统文化学习方面的兴趣及要求,按需设课,这是体系构建的前提;二是打破院校、系部及专业藩篱,整合校内外一切可利用的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开设课程;三是课程体系应尽可能全面地覆盖传统文化各领域,除古典文学外,哲学、艺术、体育、民间技艺等方面的优秀文化——无论是物质或非物质形态的——都应在课程体系中得到体现,如可开设有关传统技艺、民俗、书法、武术等的课程,这是提升课程吸引力的必然要求;最后,体系中的课程既要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同时又要主次分明,既有讲求专业深度和知识完整性的必修课,也有以激发兴趣为主的选修课,这样可以保证课程体系的合理性。
(二)“三结合”丰富教学手段
其一,内外结合。由于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可能是知识也可能是技艺又或是固化的物质形态——如某些人文景观。与之相对应,传统文化教育也不能局限于课堂教学一途,而是应当结合课程特点,以教学效果最大化为旨归采取课堂内外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如在讲授传统戏曲课程时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介绍相关理论知识,同时也应带领学生到剧院观赏相关剧目的实地演出,若缺少后一种教学方式就会使学生产生“纸上得来终觉浅”之感,降低他们学习传统文化的兴趣,影响学习效果。其二,动静结合。在课堂教学中除口授、板书等教学手段外还应辅以多媒体教学,将观赏性强的内容制作成图片或音视频,也可以组织学生结合授课内容开展诸如舞蹈表演、道德话题辩论等课堂活动,让静的知识“动”起来,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其三,点面结合。高校传统文化教育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要想取得成效不能只依靠开设几门专门的传统文化课程,必须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即在其他各门课程的讲授和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都应尽可能结合教学和活动环节渗透传统文化的相关内容,争取做到“无孔不入”,以潜移默化的方式进行教育。
(三)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的传统文化师资队伍
就我国高校的传统文化教育现状来说,当前,在高校从事此类教育的主要是文史哲等专业的教师,由于他们属于特定领域内的专业人才,其教学内容可能涉及传统文化的某些方面,但其教学的出发点是讲授专业知识,因此仅依靠现有的这部分师资力量是不能满足传统文化教育需要的。要想在高校构建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传统文化教师队伍,一方面要求学校尽快建立相应的教师培训制度,选拔出一批对传统文化教育感兴趣同时又具备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对他们进行系统的、长期的传统文化教学方面的培训;同时要意识到,一名优秀教师的培养非赖朝夕之功,高校在培养自己的专业教师的同时还应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将那些在某些传统文化领域有一技之长的专家学者、能工巧匠、表演艺术家都吸收进入传统文化教师队伍中,鼓励他们各依所长面向大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传统文化教育。正如《纲要》中所说,中国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普遍认同和广泛接受的道德规范、思想品格和价值取向。高校作为文化传播的重要阵地,有责任也有义务肩负起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任,用传统文化的精华濡染当代大学生,陶冶他们的情操,砥砺他们的德性,培养他们的民族精神与爱国情怀,同时也要鼓励他们将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在继承中创新,于创新中继承,永葆传统文化的活力。
作者:吴思佳 单位: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