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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学生德育工作中贯彻法治精神的必要性
1、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需要
这就要求在高校学生德育工作中要做到规范管理,真正做到实施依法治教、依法治学、依法治校。学生德育工作是以德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学生德育工作置于依法治校的大背景下,当然要在法治化理念的指导下规范地进行德育工作,这是素质教育在新形势下对学校德育工作提出的更深层次要求。建设法治国家,培养法治人才和守法公民在现代法制教育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把法治思想运用到学生德育工作中形成健全完备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学生严格照章自觉维护校规校纪,使得学生德育工作彰显浓浓的法治色彩,这就在无形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使学生在日常普通的生活和学习中就能够逐渐养成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良好习惯,使得高校学生德育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改变学生德育工作面临困惑的需要
现代高校学生特别是高职院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高职院校的学生大多数来自于农村,又多是“90”后,他们的自我意识很强。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的学生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或来自高考最后一批录取的学生,他们的文化基础普遍较差,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较弱,同时,他们经常接触如影视、网络等各种大众传媒,再加上他们认识上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等。所有这些,都给高职院校学生德育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难度。为了改变在学生德育工作面临的复杂的、不确定的困惑,仅靠传统的灌输式的思想教育方式,并不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将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这就要求在学生德育工作中运用法治理念,把社会公德和法律基础融汇到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中、融汇到自己独具特色的校本教材中,或在校园的宣传栏、校报上宣传法律与道德知识,把空洞、抽象的理论、概念变为具体、有形、学生易于接受的实体,使高校德育工作更加顺畅的进行。
3、学生与高校之间角色定位变化的需要
新形势下,我国高校改革已经进入全新的阶段,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工作不断推进和深入,学生与高校之间的关系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对高校学生德育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传统学生德育工作中,学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教与被教、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一种纵向的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是一种被动的灌输式或家长式的教育,必然导致学生产生抵触情绪。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再仅仅是单纯的纵向行政关系,而是具有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在法治视野下开展高校德育工作就必须积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重视他们的主体地位,多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这就要求高校用系统的整体的思维对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整合问题作综合的、动态的思考和改革。“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托,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二者缺一不可。“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是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新阶段深刻总结国内外治国经验的基础上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要求提出的治国方略,有着深遂的思想内涵,在理论上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这一德法并重的思想也表现在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中,表现在高校学生德育工作中,必须要在以德治国思想的指导下,通过依法治校把学生权利放在第一位,进而探索学生德育工作的新思路。
二、高校学生德育工作贯彻法治精神的新思路
把高校学生德育工作置于依法治校的大背景下是高校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标志,是新时期高校学生德育工作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要求,必须在坚持依法治校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素质教育的培养,要依法制定相应的制度,而且还必须不断完善学校对学生的道德考评机制和体系,培养合格人才,保障我国教育事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1、高校德育工作者提高依法治校的思想认识
高校德育工作者能否树立明确的法治观念,能否认清把学生德育工作置于依法治校大背景下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是高校学生德育工作能否法治化的重要前提和基础。高校德育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尊重学校章程、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建立公正合法、系统完善的制度与程序,保证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活动与制度规范符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然而一些官本位思想严重的高校德育工作者,在对学生德育考评时缺乏公开化、民主化,根本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不够重视学生应享有的权利,过分强调他们应尽的义务,大大缩小了他们行使权利的空间。这就要求高校德育工作者做到模范守法,依法用权,坚持正当程序原则,使高校德育工作在依法治校的背景下从无序到有序,从随意性走向标准化,从经验走向科学、民主,从而最终实现现代化、法治化。
2、高校学生要增强自己的维权意识
衡量大学生德育工作的一个标准就是学生是否能做到守法、用法、护法。高校的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的,要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就要发挥“两课”的主渠道作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核心,在做好“三进”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思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等工作,同时根据“两课”的特点组织各种形式的讲座和报告会,不断延伸和深化法制教育的内容,使广大学生在接受德育教育的同时,对法制教育有更深层次的了解,进而增强其维权意识。高校学生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时,也存在着有法不依的现象,比如,经常有学生由于学校设施质量问题而受伤,校门管理不严致使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对学生造成伤害,学生的著作权、财产权,肖像权受到侵犯等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法治角度讲,学生尚未树立法治观念,对法律不熟悉,缺乏维权意识等。从德治角度来看,我国高校目前的德育工作机制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其他工作相比,德育工作往往被忽视,仅仅停留在重说轻做的形式上,其强大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使得受教育者在学校中的“机会平等”难以实现。这就要求高校在治校的过程中把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法治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当道德劝导和说服无效的情况下,法治则以维护社会公正、正义和人权的姿态对道德规范以有力的支持和维护。高校要充分发挥法治和德治的各自优势,使法治和德治相互结合,相互依托。
总之,在法治视野下开展大学生德育工作,探索大学生德育工作的新思路对高校学生开展德育工作具有明确的导向作用、有力的协调作用和坚实的保障作用,对全面提高高校学生道德素养,培养他们的守法意识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等诸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强有力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作者:汪鹤 桂水淼 单位:咸阳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