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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法学》

时间:2017-01-07 08:28:38 来源:论文投稿

《南海法学》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最近批准出版的海南省的法学类学术期刊(刊号CN46-1086/D),由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主管,海南省法学会、海南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将于2017年3月面向全国正式创刊发行。
  《南海法学》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和舆论导向,反映中国法学研究的前沿理论和实践成果,为法学界和法律界提供交流平台,服务法治中国和法治海南建设。 栏目设置拟为:南海法律问题、东盟法苑、法治鉴略、法治海南、立法研究、法学争鸣、司法改革专论、历史拾遗、法学教育等板块。本刊特聘海南省法学会执行副会长童光政教授、博导担任主编,并依托全国多位知名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成员。
  本刊关注法学理论前沿问题,聚焦法治热点事件,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展现法学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为法治中国、法治海南建设及南海依法治理提供智力支持。特向学术界、实务界等各位专家学者诚征佳稿。投稿邮箱:nhfxyx@163.com;联系电话:0898—65857022,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南海法学》编辑部,邮编:571100。
  本刊投稿要求为:
  一、本刊欢迎原创性成果,署名无争议,来稿1万字以上为宜,(特别优秀的稿件不受此限)。所有稿件请用word文件的电子版,并保证照片与图表的清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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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期刊论文类译作:[国别]作者姓名,译者姓名:《论文名称》,《期刊名称》XXXX年第X期。
  6. 报纸类:作者姓名:《文章名称》,载《报纸名称》XXXX年X月X日X版或第X版。
  7. 网络资源类:作者姓名:《文章名称》,网址,最后访问日期为XXXX年X月X日。
  8. 古籍类:应注明责任人、书名、卷次或责任人、篇名、部类名、卷次、版本等。
  9. 外文类:遵从所引语种的一般文献注释规则。
  (三)非直接引用中文文献原文的,请在注释信息前附“参见”二字。非直接引用外文类文献原文的,遵从所引语种非直接引用的一般文献注释规则。
  (四)多次使用同一文献来源的,第二次之后无需注明文献全部信息,书籍类以及文集类使用“同注X,XX书,第X页”;论文类使用“同注X,XX文”。多次使用同一外文文献来源的,依照所引语种的同一文献重复注释规则。
  《南海法学》编辑部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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