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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监理中的安全控制

时间:2017-06-25 18:00:23 来源:论文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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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2003年底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于2004年2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以怯律的形式规定了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从此,监理单位的职责由"三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变为了"四控"(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控制也便成为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之一。与其说这是一项权利,不如说是一项责任、一项义务。毋庸置疑,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重大,具体实施起来也有一定程度的困难,在此情况下,又该如何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实施安全控制呢?笔者认为,安全监理人员务必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 全管理体系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首先应该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落到实处,这是安全生产的根本,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就无章可循,势必形成一盘散沙g没有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人人有责便是人人无责,势必互相推i委、扯皮。这样一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管理便无从谈起,管理人员不能各司其责,不能够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也就无法避免了。因此,安全监理人员一定要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体系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治标须先治本,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才能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

2重点控制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 制定及落实情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对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尤为重要,没有它,所做的一切无异于无的放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会丧失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般来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应包括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指标、责任制落实目标、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安全检查整改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措施费用目标等。另外,制定以上指标和目标时,应根据企业和项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务必做到明确、具体,不能过高、过大,也不能过低、过粗,要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然,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将无从保证,严重时可能会导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整体瘫痪。

3重点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和各专项安全施 工方案,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的监督

据统计,88%的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因此,在安全控制中要抓住人这一关键因素,通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培养、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这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安全监理人员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监督2

(1)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规定,施工作业人员进场肘,必须由公司、项目部、班组分别进行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施工作业人员变换工种时,须重新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土岗作业。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须齐全、有效。

(2)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施工作 业人员作业前,须由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分工种交至工人手中,不得代签g且交底须有针对性,不能流于形式。施工班组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且应有相应的记录。建设工程涉及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3)安全技术措施和各专项安全施工方 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脚手架、卸料平台、模板安装、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与降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起重机械安拆等,须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此外,深基坑、高支模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须组织专家论证,合格后方可实施。以上方案(措施)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后方可实施。安全监理人员须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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