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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外宣翻译对于我国传承和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作用,外宣翻译的质量直接影响国家的形象。从传播学的视域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须遵循的目的性原则、受众中心原则和文化认同原则。以贵州为例,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可采用的翻译策略:音译加注、直译加注和意译法,以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提供参考,精准传递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信息,弘扬民族文化。
关键词:传播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历史长河中传承下来的文化积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外宣翻译是实施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措施。外宣翻译是一种翻译的特殊形式,它是以完成外宣材料的翻译为目的的实践活动。在我国,外宣翻译是指以汉语为信息源,以其他语言为信息载体,以媒体为传播渠道,以他国民众为受众目标的交际活动[1]。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在其本质上属于文化传播。从传播学的视角来看,信息的传递和交换都属于传播现象[2]。文化的对外翻译可以从传播学得到启发。本文立足于在传播学视角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提出基本原则,同时以贵州省为例,指出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中违背的传播规律,影响传播效果的若干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一、传播学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的基本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是一种有较强目的性的文化传播行为,其本质是跨文化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必须遵循文化传播的规律,才能达到较好的传播目的。因此,在传播学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的性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的目的是为了宣传中国优秀文化,让中国文化走出去,提升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和软实力。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人类的精神财富。传播的目的是外宣翻译中应当首要考虑的问题,它将直接关系到传播效果,而传播效果是传播学中的核心内容。由哈罗德提出的传播过程模式是至今传播学最为普遍使用的模式。他指出传播主体、内容、媒介、受众和效果是传播学的五大核心要素[3]。哈罗德的传播过程五要素都是为传播目的服务的,各要素之间彼此约束,彼此关联。为达到传播的目的,得到国外受众的认同,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时要考虑英译的效果,同时也要考虑到传播主体、内容、媒介和受众对传播效果的影响。在翻译的过程中,这五大要素都是译者必须考虑和协调的要素,以使译文得到目标受众群体的普遍认同,从而实现翻译的目的。目的性原则具有动态性和综合性的特点,能对最终传播效果产生全盘影响。
(二)受众中心原则
黄友义曾提出外宣翻译“三贴近”原则[4]。外宣翻译,一要真实反映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情况;二要让传播的信息满足目标受众的需求;三要让传播信息和文本结构符合目标受众思维习惯和阅读方式。外宣翻译“三贴近”原则的核心思想是目标受众为中心。“三贴近”原则的观点充分反映了传播学思想[5]。在传播学中,“使用与满足”理论体现了目标受众在接受传播主体的信息时具有主观能动性,目标受众往往会根据自己的需求主动获取特定的信息。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传播受众会根据自身的需求、兴趣、性格、文化程度、经济状况等各种因素对信息进行选择性接受。信息的传递和接受双方是一个互动的过程[6]。在外宣翻译中,如果所传递的信息不能满足目标受众的需求,传播的效果就不能达到。
(三)文化认同原则
外宣翻译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文化认同原则。由于中西方文化存在较大差异,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思维方式也存在较大的不同。在外宣翻译中,目标语使用者的文化背景是在翻译过程中不可忽略的一个因素,而不同文化背景的信息接收者的接受习惯是不同的[5]。唯有传播的信息符合目标受众的文化期待和习惯,信息才能成功地进行传递。文化认同是跨文化传播中的一个核心要素,信息的传播者和接收者的文化差异直接影响传播效果。若在进行外宣翻译时不对目标受众的文化背景加以考虑,外宣翻译的传播效果就难以达到,信息传播的终端即目标受众就会对传播信息产生对抗心理[7]。翻译时需要内外有别,在保留我国优秀的文化遗产的同时,也要考虑目标受众的文化背景,这样才能使翻译文本满足受众需求,激发他们的阅读兴趣,这一点直接关系外宣翻译的效果。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的策略
目前开通的各个省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官网均没有中英译文的对照介绍。以贵州省为例,笔者走访了贵州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州,如黔南、黔东南、黔西南自治州的旅游局、文化局、民委以及各地展览馆、博物馆和一些民族艺术品销售景点、商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资料收集。调研发现,贵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远远不够,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字资料不完整,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字资料仅有简单的名目,没有详细的描述。各自治州举办中大型的原生态的活动时,大多宣传资料并没有外宣译文。而以贵州为例,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已有开展,如笔者收集到的《黔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但它们却缺乏相应的外文翻译。此外,外宣翻译不规范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在进行外宣翻译时,翻译的目的性原则和受众中心原则为主体原则,连带文化认同原则都需要进行综合考虑。源语言和目的语往往在蕴含文化特色的内容上难以找到对应项,如果翻译不当,就不能有效地传递信息,达不到外宣翻译的目的。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省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贵州的景点、饮食、节日、歌舞戏剧、民族建筑、文学艺术、手工艺以及民族医药信仰都蕴含着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丰富的文化内涵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为了达到良好的外宣效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目的,笔者认为在进行外宣翻译时可采用音译加注、直译加注和意译的翻译策略。
(一)音译加注
外宣翻译不但是不同语言间的转换,更是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不同民族和不同地域之间的文化差异是翻译过程中必须克服的障碍,文化差异在翻译时会表现在一些带有民族特色的专有项的无法一一对应上,这时译者就可以采用音译加注的方法进行翻译。即在翻译成目标语时,首先对这些带有民族特色的词或短语进行拟音移植,以原汁原味地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源语读音。其次,在音译完成以后,对专有项加注说明,这样就可以更好地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使目标受众理解其文化内涵。贵州的土家族有一道菜叫做“合渣”,主要材料是豆腐。这道菜的兴起是在粮食短缺年代,土家人食用了“合渣”才得以维持生命。现在的土家人仍然保留了这道菜,就是为了让后人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如果译者不了解这道菜的历史背景,仅从语言层面进行转化,将其译为“Hezha”或“steamedtofuwithvegetable”,就不能传递其文化内涵了。为了保留其文化内涵,笔者建议将这道菜译为“Hezha,madefromtofuandvegetable,isatraditionalTujiadishwhichwasamaindishwhichhelpedpeoplesurviveindifficulttimes”。又如,“布依花灯”可译为“BuyiHuadeng,akindofoperaperformedbyamaleandafe-malewhonormallyholdahandkerchiefinhand,origi-nallyperformedatnightwithlanternsforlighting”。再如,“豆萨”可译为“Dousa,aDongceremonyforsacri-ficing”;“弯好”译为“Wanhao,Buyipeople’sriteforprayingforgoodharvest”。
(二)直译加注
当译者能在源语言和目标语中找到对应项时,可以采取直译的办法,这样便能使目标受众更好地理解其含义。但同时由于不同国家之间巨大的文化差异,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理解语言时,会受到各自文化的影响。直译加注的方法就是为了减少母语文化对译文理解的影响。单纯的直译常常会使译者有译之不尽的感觉,按照字面意思去翻译,就会丢失部分文化含义,或造成词不达意、使目标受众曲解甚至误读的后果。因此,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直译加注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直译加注不仅可以更精准地保留译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又能更好地诠释其历史文化背景。如“踩鼓节”是贵州黔东南侗族苗族自治州苗寨的一种节日,村民们为庆祝节日,会表达对龙的敬畏,以求来年的风调雨顺。要让更多的外国读者了解中国文化,传播效果是需要考虑的第一原则,传播主体应尽可能使目标受众对传播内容加以认同。很明显,音译加直译的方式达不到传播的效果,即使是了解民族文化的中国读者根据译文也难以了解其文化内涵。因此,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用直译加注法,“踩鼓节”可译为“Drum-DanceFestival,afestivalthatMiaopeopleprayforseasonableweatherwithgentlebreezeandtimelyrainwithshowingtheirhonortodrag-on”。再如,“引龙”,由于龙对于中西方人的象征意义不同,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龙”是吉祥的象征,苗族侗族以龙保佑平安,而西方人则认为“龙”代表邪恶。因此,在翻译时采用直译加注的办法是较为妥当的———“Callbackdragon,MiaoandDongpeo-plewillkillsacrificestoshowthattheycallthedragonback”。“牛角酒”可译为“Hornwine,Miaopeople’sgrandestcourtesytoserveguests.IntheMiaoculture,guestsarenotallowedtoentertheMiaovillagewithoutdrinkinghornwine”。苗族的“杀鱼节”可译为“Fish-killingfestival,MiaopeoplebelievethatkillingfishwouldmaketheDragonKingirritated,andthusproduceheavyrainwhichcouldprotectthecropsfromthedrought”。
(三)意译
意译法也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中常用的翻译方法,它是一种舍去源语言的字面意义和语言形式,采用语用对等地传递原文信息的翻译手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存在大量极具历史文化特色的内容,如果按照字面意思或源语言的形式来翻译,通常达不到传播的目的,目标受众会也完全不知所云。精妙的翻译在于得与舍之间的平衡。“得”是指以传播效果为首要原则,尽可能原汁原味地表达源语言文本的丰富内涵;“舍”在于把源语言的原有形式和字面意思舍去,摒弃逐字逐句的翻译。例如,贵州的侗族有一种特有的“侗族大歌”,侗族人通常在重大节日或招待宾客时演唱,其起源可追朔到春秋战国时期。“侗族大歌”是一种没有伴奏,以歌颂大自然和爱情为主的的民间合唱,源语言中的“大”是指宏伟磅礴的气势。如果直译为“DongPeople’sBigSong”,就会让目标受众难以理解,不知道“BigSong”为何意,不知是大声地唱歌,还是很长的歌,或是很多人唱的歌。因此,为了表现“侗族大歌”的源语言意义,笔者将其翻译成“DongPeople’sGrandSong”。又如,贵州苗族婚俗有“打花猫”的活动,在新娘出嫁的头一天,新郎家派出一支迎亲队伍,新娘家需酒席招待。迎亲队伍中选取一名与新郎年龄相仿的人作为“帕酋”(苗语),人们将锅灰涂在“帕酋”脸上,以图吉利。如果在翻译时进行音译“DaHuamao”或直译“Beatingcats”,读者都无法了解其含义,但是如果对这一习俗进行意译,将其译为“Coloringthefaceofthebestmanontheweddingeveforblessing”。西方读者就容易理解苗族这一婚俗了。再如,“风雨桥”是侗族的一种特色建筑,由青石桥墩,瓦顶长廊建成,如果按字面译成“WindandRainBridge”,就会让外国读者感到迷茫,不知风和雨的桥为何意,“风雨桥”的神韵也便荡然无存。为了表达“风雨桥”的内涵,笔者将其意译为“RoofedBridge”,为遮风挡雨的意思。不论以上哪种翻译策略,都将翻译的目的放在了首要地位,同时考虑了目标受众的接受能力和文化差异。在外宣翻译的过程中,译者要以传播学理论为指导,充分考虑目标受众的接受能力和需求。当遇到一些文化专有项时,切不可在不查证文化背景知识的情况下盲目进行翻译,翻译时也要考虑目标受众的文化背景,选择目的语使用者可以理解并认同的方式进行翻译。在笔者考察过程中也发现,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文本中有较多错误,如语法和拼写错误,以及不了解文化背景的乱译等。这些错误的产生大多都是翻译不严谨,不进行考察导致的。同时,这样的翻译文本会大大降低翻译主体的权威性和信誉度,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效果。传播主体在实现传播目的,增强传播效果方面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7],译者在传播主体中又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因此,翻译人员需要有较高的中英文水平,并且需要亲自踩点,向当地居民了解其文化,只有充分了解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才能在外宣翻译中原汁原味地传播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是外宣翻译的重要组成部分,翻译的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国家形象。贵州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省份,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浓厚。而外宣翻译的目的在于既要传播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要获得目标读者的认同,因此译文的传播效果是最为重要的考量标准。为实现较好的传播效果,翻译人员须遵循信息传播的规律,以目标受众为中心,在翻译时可采用音译加注、直译加注和意译法等手段。目前,我国外宣翻译文本资料还非常有限,希望本文能够为外宣翻译工作者提供一些参考。
【参考文献】
[1]胡兴文,张健.外宣翻译的名与实———张健教授访谈录[J].中国外语,2015(3):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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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哈罗德•拉斯韦尔.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3.
[4]黄友义.坚持“外宣三贴近”原则,处理好外宣翻译中的难点问题[J].中国翻译,2004(6):27-28.
[5]胡庆洪,文军.从传播学视角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译———以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宏观经济论文英译为例[J].上海翻译,2016(2):43-46.
[6]陈龙.大众传播学导论[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13.
[7]周鸿铎.应用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0.
作者:许岚 单位:贵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