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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来的股权众筹这一新型股权融资方式吸引了大批的中小企业的青睐和政府的关注。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有着积极正面的影响作用。通过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分析,总结股权众筹的优势和不足之处,通过不断对其培育完善,随着国家监管制度的完善、行业经验的积累以及社会大众对股权众筹的深入了解,我国股权众筹将会在良性发展中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生机。
关键词:互联网;股权众筹;中小企业;融资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已经成了各个行业的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便应运而生。作为互联网股权众筹这种新型股权融资方式更是吸引了大批的中小企业的青睐和政府的关注。通过其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分析,探索基于互联网的股权众筹能否有效解决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基于互联网的股权众筹概述
(一)基于互联网的股权众筹
股权众筹是指融资方将其准备创办的企业或项目相关所需的融资信息通过互联网的众筹网络平台向投资者展示,吸引投资者加入,并以股权的形式回馈投资者的融资模式。股权众筹是基于互联网渠道(股权众筹平台)的融资模式,所以互联网是作为股权众筹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媒介,让投资者,融资者双方能够随时随地,轻松方便的快速交流,达成协议,促进合作,缩短融资周期。
(二)基于互联网的股权众筹与中小企业融资
在我国中小企业注册登记数已经超过5000万家,占企业注册登记的99%,具有不断地增长势头。中小企业在对我国的就业、创新、社会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中小企业在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原因以及国家政策、其所处的金融环境,中小企业在进行融资面临各种困难。只有解决融资问题,中小企业才能持续不断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下产生的股权众筹,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资本流通,支持创新创业,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它在一定程度上能挽救中小企业的命运并带动一大批中小企业的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二、基于互联的网的股权众筹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分析
在股权众筹进入中国的之前,国内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一般是向商业银行融资,证券融资以及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股权融资作为一种全新的融资方式,借助于“互联网+金融”模式,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产生重大影响。
(一)基于互联网的股权众筹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利影响
1.减少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融资风险与证券融资相比,IPO上市过程中,在聘请专业机构来准备各种申请上市的资料及路演的过程中均需花费各种大量的相关杂费,同时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也需要成本,而股权众筹,其主要成本只有一项,即项目融资成功后平台向融资者收取融资额度的一部分作为服务费;与银行贷款相比之,股权众筹融资属于股权融资,投资者向企业投资后成为股东,投入的资金计入资本。不需要像银行贷款那样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因而降低融资风险。2.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银行为降低贷款的风险,需对中小企业进行非常深入的企业核查,但银行的核查的渠道较窄,难以在相关地方获得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加上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不透明和信息反应不及时,审核的时间较为漫长;而IPO上市要经过改制、辅导、申报材料的准备与审核、股票发行与促销,股票上市以及后续,一共5个阶段。在国内上市最顺利也起码要一年的时间,长则要三年以上。而股权众筹借助于互联网,融资均在互联网上完成,平均融资时间3个月,相比之下,股权融资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3.拓宽了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银行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往往会拒绝高风险的企业放贷。我国的中小企业大部分集中在金融、互联网、科技、旅游、文化等产业,往往缺乏足够的有效资产作为抵押品,很难从银行获得所需的资金;在证券融资方面,虽然创业板上市的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对于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因各方面不够成熟,银行贷款、证券融资、风险投资的融资门槛过高,并不适合他们。股权众筹的出现,恰好为他们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4.融资更加灵活便利股权众筹的门槛比较低,无须很高的专业知识;投资资金量上也相对较少;而且是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投资者可以与融资者直接接触。投资者可以自由的选择项目,自行进行项目调查,进行投资决策。融资方便快捷,操作灵活。股权众筹更适合一般大众投资者对一些资金需求量不多的项目融资。
(二)基于互联网的股权众筹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不利影响
1.众筹平台上的融资者的个人信用审核把关不严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一直存在着欺诈犯罪的现象。在股权众筹活动中,其实很难保证融资者信用问题,有可能存在融资者不专项专用,也可能存在携款潜逃的风险以及不按时给予投资者回报的风险,导致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从而降低了投资者对于平台和融资者的信任,阻碍了互联网行业金融行业的发展。2.众筹平台上的投资者准入标准不参差不齐股权众筹的投资者在投资方面的专业性是远低于银行融资以及证券融资,而从互联网上的各种众筹平台展示的相关规定来看,众筹平台对于投资者的资格的审核标准都是自己设定的,极不统一,存在着众筹平台为了吸引更多投资者进来而降低对投资者的审核标准的风险。使得投资者不能对融资项目进行有效的评估考量,而导致投资者自身在投资后期承担较大的利益损失风险。影响股权众筹这一筹资渠道的良性发展。3.平台信息披露不规范,存在剽窃项目的风险由于互联网的特性,人们往往忽略了版权的问题。在股权众筹活动中,项目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公布,这就可能导致创业融资项目创意被剽窃的风险,使创业融资者陷入产权纠纷的问题,损害融资者与投资者的利益。但如果项目的信息不在平台上充分披露又会使投资者以及融资者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使投资者对项目因不能够充分了解而降低投资兴趣,放弃对项目进行投资,这又会导致融资者错过融资,从而导致企业项目的因缺乏资金而中止。4.国家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由于股权众筹进入我国的时间较短,政府在调查调研方面的时间也不长,所以在关于股权众筹的法律规定方面并不是很完善,从而达不到规范股权众筹市场。一直处于探索整顿的处境中,有可能存在着有融资者或者众筹平台利用法律空隙来进行非法集资等不法现象。
三、规范与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的建议
(一)建立融资者个人信用互通体系
股权众筹应该建立起融资者的个人信用体系。通过引入官方的征信中心或者民间的征信公司,来加强对于融资者的可信度。各众筹平台可以建立一个针对融资者的信用记录以及投资者反馈记录的渠道。互通共享资信,使沟通渠道畅通,防止信用不好的融资者到各众筹进行不法融资、欺骗投资者。
(二)规定统一的投资人准入标准
统一各众筹平台对于投资者准入标准。吸引投资者的应该是平台服务以及平台上的融资项目,而不是靠较低的投资者准入条件。股权众筹行业可以针对投资者的专业性不同通过第三方机构来统一设定分层准入条件,各众筹平台采用统一规范标准。既能减少众筹平台为吸引投资者而设定较低的准入条件的恶性竞争现象,又能减少因投资者的专业性不足所带来的风险。
(三)完善平台信息披露的制度
股权众筹平台上的项目信息披露状况决定是否吸引到投资者。项目信息披露少了,投资者不了解,投资者不投资,融资者不能获得融资;项目信息披露多了,又怕被剽窃创业创意的风险,引起版权的纠纷问题。为此建立一个能够平衡两者的信息披露制度,至关重要。根据不同融资量范围的融资项目来制定一个不同的信息披露规则。
(四)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相关单位应该尽快加强股权众筹整顿与规范,尽快出台关于股权众筹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于股权众筹市场的外部监督。同时为了防止融资者的项目创意被剽窃,也需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监管部门应设置相应的判定方法和惩治措施,减少盗版项目的产生,保护融资者的合法权益。股权众筹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困境有一定的缓解作用,有积极正面的有利影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政府政策支持、社会创新创业潮流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加上国家监管制度的完善、行业经验的积累以及社会大众对股权众筹的深入了解,我国股权众筹将会在良性发展中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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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国云 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