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制度若干论文]我国地役权制度若干问题探析

时间:2017-04-20 09:24:15 作者:黄佳;

本文作者:黄佳;成功正常投稿发表论文到《商业文化(上半月)》2011年08期,引用请注明来源400期刊网!
【摘要】:我国《物权法》首次规定了地役权制度,有合理之处也有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就地役权的主体、调整范围、登记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指出其中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为更好地解释和利用该制度提供借鉴。
【论文正文预览】:一、地役权的主体问题从我国《物权法》第156条、161条至167条的规定可知,不动产所有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以及宅基地使用权人均可设定地役权。由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土地由国家或集体所有,使得我国的地役权更多地发生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
【文章分类号】:D923.2
【稿件关键词】:地役权所有人地役权范围登记
【参考文献】:


【稿件标题】:[连带责任制度若干论文]我国地役权制度若干问题探析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
【发表期刊期数】:《商业文化(上半月)》2011年08期
【期刊简介】:0......更多商业文化(上半月)杂志社(http://www.400qikan.com/qk/8330/)投稿信息
【版权所有人】:黄佳;


更多检验医学论文论文详细信息: [连带责任制度若干论文]我国地役权制度若干问题探析 论文代写
http://m.400qikan.com/lw-261692 论文代发

相关专题:连带责任制度 公司连带责任制度 连带责任处罚制度 管理责任连带制度 连带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担保 不真正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制度若干 商业经济研究 小说月报

相关论文

殷都学刊编辑部

论文百科2017-03-20 21:14:23
相关学术期刊
《社会科学研究》 《江西水产科技》 《考试与招生》 《辽宁医学院学报》 《当代医学》 《滨州学院学报》 《青海科技》 《江海纵横》 《红外》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