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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招生简章
请考生仔细阅读本文、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以及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凡未按要求填报信息,造成不能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
1、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限定的要求。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交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时,请依据以下要求选择报考点:
(1)被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为“推荐免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接收函,向毕业院校领取网报校验码后,按下述要求选择报名点:
①京内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北京中医药大学报名点(1126),并于11月10日-14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②京外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毕业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及现场确认。
(2)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应试考生:
①准备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中医药大学考点(1126)进行报名及现场确认。
②不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按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选择报名点进行报名及现场确认。
5、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确保在复试、录取期间(2014年7月前)有效。
6、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均不得修改。其他信息可在网报截止前有效时段内修改。
7、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于11月10-14日期间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到所选“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交费并照相,否则报名无效。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一律不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