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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魂的说法,在远古时代,人们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于是,就产生一种观念人是有灵魂的。从这个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种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于是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
灵魂不灭观念,其实在我国远古时代就已产生,北京周口店的山顶洞人就已经有为死者放置赤铁矿粉末,随葬石珠、骨坠、有孔兽牙等装饰品的葬俗,这些都是灵魂不灭观念的物证。仰韶文化遗址发现不少瓮棺葬,瓮棺上多凿有小孔,有学者认为,这些小孔是供灵魂出入的通道。另外,我国一些少数民族不仅认为人的灵魂存在,而且认为一个人还有多种灵魂。云南阿昌族认为人有三种灵魂,人死后必须把三种灵魂送到不同的地方去:一个送到墓地;一个供奉在家中;一个送到鬼王或父母的所在地。在我国古代的观念是人死后,肉体与灵魂分开,灵魂不灭的观念在我国先民的头脑中不仅早已存在。
而人死后,灵魂会根据生前的善恶行为而轮回转生,则是佛教传入中国以后的事了。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人们将佛教的灵魂学说和因果报应、轮回转生的理论作为维护其道德说教的有力工具,使人们相信人死之后的灵魂,可因生前的善恶,或升天为菩萨,或重新投生作人,或转生为牛、羊、猪、狗等等,甚至成为饿鬼堕入地狱。由于受这种轮回转生观念的影响,人们不但重视生前的行为操守,也重视死后灵魂的归宿。
为了让死后灵魂有一个好的归宿,人们对死者的后事处理,如人死之后,请僧人念经,举行水陆法会,为一切水陆众生供养斋食,诵经礼忏,追荐亡灵等等。
“生”与“死”的问题,佛教在人的生死问题上,提出了较为系统的说教,如“三世说”,即前世、现世、来世的生死观;查根究底的因果关系和不生不灭的理论;抵达西文极乐世界的途径等等。
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是佛教的根本教义之一,也是佛教灵魂学说的集中体现。佛教强调人的行为、意识直接决定并主宰他以后的命运,佛家把人生加以延长,分成前生、今生与来生三界;把报应分成现报、先报、后报三种。
人生有三世,世世代代灵魂不灭,因而轮回报应不息。因果报应与生死轮回把人们的道德行为与命运的主宰权交给了自己,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佛教认为,人的生死如同车轮旋转,永无终期,而这种生死轮回是由各人的业力所为。而业力的性质又有善、恶之分,所以得到的报应也就祸福各异,来世也就会在不同的境界中轮回转生。
佛教主张生前的“功德”积累和死后的薄葬的人生观;强调对待老人、对待父母生则奉养之具,唯恐不至,死则荼毗火葬,燔爇而捐弃之的尊老爱老的道德规范和处理死者遗体的科学广西职称方法,对我们今天进行道德教育和提倡移风易俗均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