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动漫产业的著作权法保护

时间:2017-02-22 00:57:44 作者:钟海;

本文作者:钟海;成功正常投稿发表论文到《商场现代化》2007年11期,引用请注明来源400期刊网!
【摘要】:动漫产业是新兴产业,随着卡通日益为人们所喜爱,优秀的卡通作品作为稀缺资源,总被他人擅自使用。法律如何来保护卡通作者的权利以保护动漫产业的源头从而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本文以国外的一些判例为借鉴和我国的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为参考,通过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的比较分析,确立著作权法的保护。
【论文正文预览】:动漫产业如今是朝阳产业,在美、日、韩等国迅猛发展。美国每年的动漫产品和衍生产品的产值高达50多亿美元。日本动画业年产值在国民经济中位列第六,动画产品出口额超过钢铁;年营业额超过90亿美元的日本动漫产业,与其他娱乐产业一起成为国内经济文化的主流。即便是后起之秀的
【文章分类号】:D923.41
【稿件关键词】:卡通角色作品著作权法
【参考文献】:


【稿件标题】: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动漫产业的著作权法保护
【作者单位】:
【发表期刊期数】:《商场现代化》2007年11期
【期刊简介】:《商场现代化》杂志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主管、中商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办。主要探讨国内外现代商业管理经验和介绍现代科技在商业营销管理中的应用,并且刊发精选的国内外现代商业流通领域理论研究成果与现代贸易经济理论的科研论文。其严格化,标准化及权威性在......更多商场现代化杂志社(http://www.400qikan.com/qk/945/)投稿信息
【版权所有人】: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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