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规定,每本合法期刊,一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增刊的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和刊号都是与正常周期出版的刊物完全一致的,不能称之为非法或违规出版物。大众期刊的增刊一般用来出版专辑、合集或纪念特刊。学术期刊通常把一些具有相当水准,但又无法在正常周期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稿安排在增刊上,因此增刊的学术影响力较正常周期出版的刊物为弱。在评定中级以下职称时,省级期刊的增刊大多不被承认。但国家级期刊或核心期刊的增刊往往会被降级使用,相当于省级期刊或普通学术期刊。
相关专题:教学论文范文 第三方支付牌照
【党员干部廉洁承诺书范文】把握“三个坚持、三
[广东省民办本科院校论文]广东省民办高等院校学
【企业法律风险识别清单】我国企业的风险识别
【如何加强财会队伍建设】以培养高端会计人才为
【平等议论文高中】基于林农视角的林权改革探究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
【中国沿海航行里程表】中国沿海冬春季航行安全
内部审计|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结合机制探索
【水稻田】稻田养鸭密度对水稻病虫草害及经济效
【汇率变动对经济的影响】人民币汇率变动对入境
怎么创造微信公众号|“中国创造”所需要的公众价
【价值理念】探析我国事业单位人员培训的价值理
【政府干预经济】政府对市场价格干预要把调控和
结构工程师编辑部
【产业系统演化路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演化路
<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