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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与未来。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断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深人思考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键。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应当着力增强其针对性、普遍性和适用性。在内容上,应围绕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进行普及宣传,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这些法律较为常用,有助于青少年了解自身的行为界限,避免年少轻狂,恣意妄为,因一时冲动滑向犯罪深渊。在方式方法上,应根据青少年各个年龄段的不同特点,编写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的法制教材,采用鲜活通俗的语言、生动典型的案例,运用主动引导、集体参与、自由讨论等方法,使青少年带着兴趣学习法律。在教育对象上,除青少年外,还应当包括青少年的父母、老师、社区工作者等与法制教育有关的人员,对他们进行法律基本知识培训,为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效果评估上,要多听取青少年的意见,让青少年拥有对法制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真正做到让青少年自己来评估法制教育成效。
二、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
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中之重,是探索和实践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和突破口。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一方面要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调查摸底,通过规范使用统计方法,科学利用统计分析软件,摸清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底数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动态信息管理系统,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根据各个群体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管理和服务措施。针对闲散青少年,主要采取强化监护、学习辅导和就业培训等措施,做到生活上帮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针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注重采用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方法,切实提高临界预防实效;针对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及时了解他们的需要和困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保障他们基本的学习和生活条件;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通过“假期学校”、“代管家长”等多种措施,培养他们健康的人格和独立生活能力;针对流浪乞讨青少年,着力解决其家庭回归、就学就业和职业培训等问题,促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此外,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以理念创新带动工作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方法手段创新,逐步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长效工作机制,促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加强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社区是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和重要载体,也是青少年学习、生活、娱乐和就业的重要场所,对青少年的成长有着深刻的影响。加强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把人力、财力和物力更多投向社区,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奠定坚实基础。要健全工作机构,街道(乡镇)要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村)要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做到合理分工、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壮大工作队伍,充分调动社区群众的积极性,动员组织党政干部、社区民警、青年志愿者以及离退休老同志投身预防工作,建立以青少年事务社工为核心的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推进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设工作阵地,建设一批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为青少年互助、娱乐、健身和交往提供平台;发挥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所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公益场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动员公益性文化娱乐场馆和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的科技文化体育设施免费或优惠向青少年开放。
四、加强青少年网络犯罪预防
青少年网络犯罪是指青少年利用网络实施的或者基于网络诱因实施的与网络具有一定相关性的犯罪现象的统称,这种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侵犯了国家、公民的合法权益,严重干扰了社会秩序,中断了青少年正常社会化的过程,影响其健康人格的形成和身心健康发展。近年来,青少年网络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犯罪日益多发,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加强青少年网络犯罪预防,要大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切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五项要求,从加强规划、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充实队伍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强信息产业发展与网络文化发展的统筹协调,切实把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的要求贯彻到网络技术、产业、内容、安全等各个方面,共建和谐文明的网络文化。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坚持政府主导与多方协调相结合,在进一步做好行政手段监管和技术手段控制的同时,加强和完善网络立法,推动行业自律。大力开展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将网络素养教育提高到素质教育、公民教育高度,积极推动在中小学校开设网络素养教育课程,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和公益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和教育活动,逐步提高青少年网络知识涵养和网络运用能力。适时启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专项立法,对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原则、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教育、未成年人健康网络环境的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预防和矫正以及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五、加强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建设
少年司法制度是一个国家法治进步和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改革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方面。要坚持符合我国实际与借鉴国外有益成果相结合,既要准确把握国情,从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经济情况出发,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出发,从把握社会公众对少年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建设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又要具有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本着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原则,研究和借鉴国外少年司法领域的良好实践、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积极推动《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贯彻落实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速构建我国少年司法配套工作体系。抓紧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各地在建立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少年司法创新试点工作,在适当的时候将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社会调查、刑事和解等制度上升为法律。完善相应立法,逐步建立以宪法为指导,《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体,其他法律法规为补充的少年司法保护法律体系。
六、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和预防工作机制建设
青少年权益保护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同等重要。要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置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青少年的根本利益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青少年的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等方面的需求,特别要关注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权益保护,逐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青少年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建设,建立预警监测机制,根据影响青少年成长的主要环境因素和青少年内在因素,研究制定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指标,采集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预防工作基本信息,加以综合分析,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趋势做出预警报告,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建立督导机制,量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指标,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化工作指导,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量化考核体系,加强督促考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失职渎职、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得力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