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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保障文物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
笔者认为,文物保护的资金支持来源应该有两个方面:第一是政府部门的财政预算。文物有可以移动的,也有不可以移动的,移动的还好说,可按级别管理,不同级别在不同级别的文物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不可移动的纳入所在地地方财政预算,级别高的,中央财政应给予一定支持。第二,多方面开辟筹措资金的渠道。文物保护的资金支持单单靠政府的一点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打开思路,寻找更广泛并且合理的资金来源。比如,有一些文物是可以合理利用后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的,当然这必须做到既保证国家利益又保证文物的安全。像有一些文物可以办展览,这一般是可移动的文物;不可移动的则可以开发成旅游资源。这样可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办法吸引合作者,并且不仅是国内的合作对象,还要放眼全世界,让国际上了解我国文物资源的特点和优势,吸引国际组织、个人的资金或合作来发展我们的文物保护事业,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二、发展经济时要注意文物的保护
现在我国的旅游业随着百姓的富足、日常工作的繁忙和黄金周的出现等等因素变得很热,但是距离成熟的旅游业还很远;房地产业是我国经济建设发展中重要的支柱产业,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却会涉及到破坏老建筑的问题;在建设新农村建设中有很多古村落从此消失。如何保护可开发成旅游资源的文物,如何在房地产业发展的同时保护老建筑,如何在建设新农村的进程中保护古村落,这又是对文物保护工作者的严峻考验。这其实就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当前社会中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如何保障社会效益这一第一位的利益不受到损害的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确实很有挑战性,笔者觉得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文物保护工作者要对人民群众宣传什么是文物、文物保护具有怎样的意义、文物保护法规的内容等等,提高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责任感;尤其要对各级政府和旅游部门等的领导进行宣传,要让他们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对旅游业和房地产开发等产业所带来的巨大推动作用。
第二,加强执法力度。文物保护虽然与发展经济存在一定的矛盾,但我们认为是可以调和的,文物保护法也指出:“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所以我们要做到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者队伍的建设,坚决依法治理破坏文物的问题,树立权威;提高文物工作者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文物工作的效率;最后还要加大各个职能部门(公安、城管、工商等)联合执法的效率。
第三,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文物。前刘题日的是防止人为破坏文物的问题,现在要说的是利用禾滋防止自然力对文物的破坏。自然力破坏有两方面,一类是不可抗的,如地震、洪水等,洲门现在要说的是另一种清况,即文物的病变损坏,比如金属文物的锈蚀,纸张的腐败、霉变,雕像的自然风化等等,而当代的科学技术,己经可以解决这其中的很大一部分问题了,这就需要我们文物部门以更积极的态度利用现代禾股的成果去更有效地保护文物。现在我布门考古挖掘的季甘支利用率很高,而保护文物的禾股利用还很不够,如果让这些文物因为洲门的保护理念不够先进而遭到破坏,那企业生产管理是十分遗憾的,洲门作为文物工作者也无法向子孙后世交代。
作者: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