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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金融概述及主要特点
1.互联网金融概述
(1)金融机构主导的互联网金融。随着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客户对金融服务便捷性有更高的要求,同时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运用能较大地降低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因此,金融机构参与互联网金融是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模式。金融机构主导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主要有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商平台等形式的多元化金融产品。
(2)非金融机构主导的互联网金融。根据服务内容不同,可将非金融机构主导的互联网金融可以归纳为两类:支付型及融资型。我国支付型互联网金融主要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它通过与银行、企业和商户合作,运用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个性化的支付结算与增值服务。如支付宝、财付通等。融资型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互联网的平台为基础,提供企业和个人提供各种金融产品来实现资金融通的模式,我国主要包括P2P、众筹以及基于大数据的网络贷款。
2.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特点
(1)业务交易扁平化,覆盖范围广,服务效率高。随着平板电脑、手机的普及,互联网金融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实现终端金融交易的同时进行,交易流程相对简化且操作简单,减少了业务链条,客户可以随时享用金融服务。同时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技术,能将高度分散化的企业、个人等信息进行系统集中处理,而后将相关产品信息快速反馈给客户,可实现互联网金融的自由发展。
(2)业务运行网络化,运行边际成本低,发展创新快。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可以在开放透明的交易平台完成金融交易,无需通过传统的中介、无交易成本。同时,随着交易平台规模的提升,交易平台对用户的价值会随着使用者数量的增加而增加,也就是互联网金融平台边际成本呈现递减趋势并趋近于零。由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保持竞争的优势,利用信息传递的便捷性,互联网金融也能快速有效地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变化进行产品创新。
二、互联网金融的主要风险
从广义范围来看,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机构都同属于金融业,所以互联网金融也有传统金融业具有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同时,互联网金融又是依托于移动互联网,所以互联网金融面临着传统金融机构所不具有的特殊风险,主要为技术性风险和新行业风险。
1.技术性风险,主要是指网络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是依托安全的互联网来开展的,互联网更新非常快,技术更新不及时,容易出现网络漏洞,一旦发生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以及网络金融诈骗等风险,会使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受到较大影响,危及资金的安全和个人信息的安全。同时,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技术大多数从国外进口,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加剧了互联网金融技术层面的风险。
2.新行业风险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一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一旦出现法律纠纷,交易双方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比如新业务的市场准入资质、交易者的身份认证、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等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另一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容易出现市场恶性竞争,引发互联网金融的经营风险。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的提示不够,因其交易都在虚拟环境进行,主要是通过密匙、数字验证等方式认证交易双方身份,除交易记录外,不留下任何签名,这易于被不法人员利用,从事非法交易。例如,多数互联网理财产品片面强调高收益、低风险,这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行业的持续发展。
三、防范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建议
1.加强互联网金融的法制体系建设,不断改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环境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不健全,还未建立行业准入门槛、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及网络金融的指引文件,所以,应当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互联网金融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同时要确保互联网金融数据不被盗取、丢失,应制定统一有效的技术标准,通过制订有效的技术方案,科学地运用互联网金融技术,确保互联网金融长期安全发展。
2.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体系,优化互联网金融的运营环境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监管体系既要保护金融创新又要保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首先要建立互联网金融的统计调查和风险监测体系。尤其是在社会融资总量中要把网络信贷纳入,督促互联网金融机构定期报送资产负债、财务资金状况等方面的报表,建立起相应的监测指标体系,对日常风险进行监测分析与预警,及时对有关机构进行提示,避免出现区域性或系统性金融风险。其次,互联网金融行的监管应当采取“宜疏不宜堵”的政策,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对不同规模、不同风险特征的机构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逐步建立分类监管制度。
3.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促进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的融合由于互联网金融创新较快,法律的修订、制度的规定滞后于现实情况,可以借鉴传统金融业的经验,通过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或其他的自律组织来弥补法律和制度的空白,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行为。同时,由于传统金融行业的的机构资产总量和客户资源庞大、金融管理、风险控制体系等都比较完善,而互联网企业拥有大量的交易数据以及简洁高效的第三方支付功能,所以,应该鼓励传统金融机构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形成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金融体系。
作者:邓近华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