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营改增”作为我国“十二五”计划提出的重大税务改革制度,自2012年首次在上海部分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试点以来,逐步向各行业各地区推广,2013年园林绿化企业进入了“营改增”行列。迄今为止,“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实施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是就园林绿化企业而言,“营改增”对其带来了哪些影响及如何有效的应对其中的消极影响逐渐成为园林绿化企业与理论研究开始思考的问题。本文主要是基于营改增的必要性,进而分析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带来的影响,最后提出一系列企业应对营改增影响的策略,期望对园林绿化企业的税务筹划有所启示。
关键词:营改增;园林绿化;影响
园林绿化工程在“十八大”的“美丽中国”指导方针下,逐渐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2013年园林绿化企业被纳入营改增税制改革范围之内,这对园林绿化企业的税务筹划是机遇,也是挑战。园林绿化企业主要分为两部分,即施工和设计,这两部分的纳税范围有所区别,其中园林绿化施工部分属于建筑业,营改增前的营业税税率是3%,而园林绿化设计部分属于文化创意服务的设计服务业,营改增前的营业税税率是5%。但是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中的两部分有什么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以及怎样去应对这些消极影响和充分利用这些积极影响,这些是当下企业和理论研究学者急需思考的问题。鉴于此,本文试图在简单介绍营改增的基础上,重点剖析了营改增对当前园林绿化企业的税务筹划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并制定出几方面的应对策略,以对园林绿化企业的税务筹划有所助益。
一、营改增的必要性
我国自1994年引入增值税以来,先后做过三次重大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此次营改增是最重大的一次对税制的结构性调整。营改增前,我国存在着严重的重复征税问题,例如营业税的计税基础是销售额,而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在产业流动过程中出现了重复征收营业税,且参与循环链条越长,征税金额越大,这就使得我国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税负成本过高,难以实现行业产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严重阻碍了行业经济发展。因此,我国2012年以上海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首个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至年底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推开。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通过了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方案,2016年5月1日全国实施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及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全面消费型服务业的税制改革揭开了帷幕。
二、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的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设计部分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设计部分的影响分析对分析园林绿化企业营改增后的应对策略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就园林绿化企业设计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即年销售额小于500万元的设计服务企业,营改增前的纳税税率5%,而营改增后的纳税税率为3%,且其附加税也在减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其次就园林绿化企业设计部分一般纳税人而言,单纯以税率角度思考营改增的税负影响,第一,营改增前的税率为5%,而营改增后的名义税率为6%,但是鉴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实际税率为5.66%[1/(1+6%)*6%],增加了0.66%;第二,在设计部分的人工费用比例很大,但是这部分很可能因为没有增值税发票而难以抵扣进项税额;第三,对于设计部分的分包业务而言,营改增前的纳税基础是总收入减去分包业务收入,而营改增后的纳税基础是总收入。总之,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设计部分而言,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减少,而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
(二)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施工部分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施工部分的影响分析是分析园林绿化企业营改增后的应对策略的关键第二步。首先就园林绿化企业施工部分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当下是按照3%征收营业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也是实行简易征收办法,税率为3%,没有变化,但是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小型企业的快速发展。其次就园林绿化企业施工部分的一般纳税人而言,一方面营改增前的税率为3%,而营改增后的名义税率为11%,实际税率为9.91%[1/(1+11%)*11%],单以税率而言,增加税负;另一方面营改增后的增值税需要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而这一环节很可能造成增值税发票不能充分抵扣等,增加施工部分成本。总之,以税率及成本角度看待营改增,增加了园林绿化企业的税负。
(三)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综合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的综合影响分析是基于以上两步的总结和再分析。首先以上两部分是单一以成本和税率视角剖析营改增前后的影响,但是营改增的影响远远不只是税率,例如营改增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征税问题,还可以完善企业的内控与财务创新。这只是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但是也存在一些消极影响,例如流动资金紧张,税款比工程款先行支付,公司的财务核算难度增加。园林绿化企业的发展需要对营改增税制改革作出充分的了解,这就会增加财务人员的培训成本,以及对财务优秀人才的引进成本。总之,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对其税率之外的影响分析对园林绿化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营改增的应对策略
(一)充分利用增值税发票环节,创新业务模式
充分利用增值税发票环节,创新税收筹划模式是当下园林绿化企业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消极影响的有效策略。首先要充分利用增值税发票环节,园林绿化企业会涉及到许多的工程项目,这些工程项目会开具大量的不同类型的发票,因此利用增值税发票应对营改增就显得非常重要。一方面要财务人员对一些项目经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行了解,对国家税法变动及时的关注,掌握最基本的税法规定价外费用类型等等;另一方面要将以往开具的价外费用营业税发票改成增值税专用发票。除此之外,还可以了解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出口等进行合理避税。其次就是要创新业务模式,例如要以外购的方式对人工成本、装卸费和运输费等进行处理,或者是强化税务合同的谈判能力,按照营改增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税收筹划进行改进,规避合同签订前后税负不一致的现象发生。总之,充分利用增值税发票环节、创新业务模式是当前应对营改增的重要措施之一。
(二)完善内控体系和供应商体系
完善内控体系和供应商体系是应对营改增的重要措施之一。首先要完善内控体系,园林绿化企业应该在成本、发票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现金流管理、采购等方面进行控制评估,强化风险识别能力,强化财务人员对会计科目的修改控制能力。其次要完善供应商体系,增值税的纳税减少主要取决于进项税额的抵扣,据相关研究表明,园林绿化企业维持利润和税负的平衡,设计部分必须达到成本与收入比重11.7%,而施工部分必须达到成本与收入比例72%,而这就需要对增值税发票进行专业处理,其中供应商是发票的关键环节,因此要完善供应商体系,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适当的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总之,完善内控体系和供应商体系是当下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消极影响的关键一步。
(三)利用合同签订和设备采购合理避税
利用合同签订和设备采购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减少税负。首先要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更多的考虑增值税因素,例如在施工图预算和设计概算时要充分考虑增值税计算,将部分纳税成本转嫁给下游,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更多的考虑以包工等方式进行签订,以尽可能获得更多的增值税抵扣发票。其次要在采购方面合理避税,例如施工部分的营改增在今年的5月1日开始实行,那么采购大额的设备就要适当推迟营改增实行之后,以获得抵扣发票。总之,要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转换方式进行合理避税是当下园林绿化企业急需思考的应对途径。
四、结语
伴随着营改增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园林绿化企业的设计与施工部分今年就会完全纳入营改增范围,这对企业而言既有挑战又有机遇。只有不断的将挑战转化为机遇才能使企业越办越好。本文只是具有代表性的提出了三方面的影响分析和三方面的应对策略,但是这并不代表全部,只有持续进行探索才能寻找出更好的税务筹划模式。
参考文献:
[1]纪宏奎.园林绿化公司应当如何规范纳税[J].注册税务师,2015(02):48-50.
[2]欧工商管理论文阳巍“.营改增”背景下市政园林公司税收筹划的策略分析[J].财会学习,2015(17):136-138.
[3]孟凡芹.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面临问题及应对措施[J].当代经济,2015(05):86-87.
作者:农灵
相关专题:华北煤炭医学院分数线 并购中企业价值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