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装饰装修法律体系尚未建立
虽然对装饰装修有了立法,可这些规定是简单的。2004年为清理取消一些行政许可,建设部废止了《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各仅用了一个禁止性条文和一个处罚性条文对装修工程作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用了一个命令性条文对装修装饰工程申领施工许可证作了规定。相对于法律法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规定得比较具体、详细,也具有可操作性。但是,其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有很大的局限性。总之,纵观我国现行的装饰装修制度,总体来说是,一、法律规定过于简单;二、行政法规层面,没有制定装饰装修管理条例;三、部门规章调整对象与范围过窄;四、没有建立从上至下逐级补充细化的法律体系。
2完善装饰装修制度的建议
基于我国装饰装修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就如何完善装饰装修制度,提出以下六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2.1建立工程设计制度在法律法规中规定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制度。目前《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涉及建设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作出了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方案的,不得施工。对其他的装饰装修工程没有要求进行设计,并且住建部现在还未公布装饰装修设计的国家标准规范。但目前正在制定中,拟于2013年下半年完成送审稿报送住建部。规范层面的制度落实后,法律法规应对此作出规定。2.2完善工程企业承包制度在装饰装修业中,市场的发展速度远快于装饰装修企业的发展。这就使得大批没有资质的人员参与到装饰装修活动中来了,实践中管这些人叫“游击队”。游击队与正规企业相比,一是不需要收取任何管理费;二是不缴纳税收。这无疑迎合了一些贪图便宜的业主。但他们忽视了其中所带来的风险:因为游击队没有专业资质,其施工技术难以得到保证,出现装饰装修质量问题有时连人都找不到,问题得不到解决;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因业主存在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人,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从法律上规定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装饰装修资质才能承揽工程,有利于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进行公平竞争,化解相关风险。
2.3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施工图审查,是由施工图审查咨询公司依法依规对建筑施工设计图进行技术审查。其目的是从源头上把好设计技术关,避免存在设计缺陷的施工图纸用于施工,给工程造成质量问题。我国现行的施工图审查制度是建筑施工图纸必须进行审查合格后,才能凭此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应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规定要对该方案进行审查。还有现在公共建筑物和高大构筑物绝大部分都是公共场所,它涉及公众安全和公共利益。笔者认为,要建立法律制度规定限额以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施工设计图纸应强制进行审查合格后,才能用于施工,否则应于禁止。
2.4创立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在土建工程中已得到了普遍施行。但在装饰装修工程中实行监理的还不多见。可能有些人认为装饰装修工程造价不大,对于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要求也没有土建工程那么高,对其不实施监理影响也不大。我们知道,现在的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有的已超过了工程土建部分的造价。且是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美化的活动。投资如此之大、要求如此之高的装饰装修工程在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方面必须要慎重对待。对此选择一家良好的监理公司对工程施工实施全程监理,可以防范和化解一些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以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在构建装饰装修监理制度时,可借鉴现行土建工程的监理制度。
2.5建立室内环境检测制度对室内环境的关注,也是对人们健康的关注。装饰装修给人们带来舒适居住环境的同时,也来带了环境影响。目前室内装饰装修的环境污染源主要是,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这些污染源对人的危害极大,轻的使人生病,重的能使胎儿变成畸形等。现行的装饰装修制度对室内环境的保护没有作出规定,特别是对装饰装修的用材、施工工艺和检测标准等未进行规范。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时,人们还感到很茫然。制定新的装饰装修制度,搞好室内环保保护,是关系子孙后代健康成长的大事,已迫在眉睫。
2.6建立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制度作出了规定。其在第40条第4项规定,装修工程为2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笔者认为,上述制度规定得比较原则和零散,特别是住建部的部门规章应就质量保修规定得更具体和详细些。当前装饰装修存在的质量通病就是管线预埋返工和渗漏。在处理装饰装修质量问题时,人们更希望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规定出台。
作者:刘良琪 单位:湖南浏阳市住建局
相关专题:中国老区基金会 中小企业存货管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