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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ro月14~16日,以“正义,共同体和民主”为主题的政治哲学国际研讨会在清华大学举行。该会议由清华大学哲学系和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联合主办。共有30多位来自欧美、港台和大陆的知名学者发表论文,就政治哲学的基本理论和前沿问题展开了深人探讨,取得了丰硕成果。
1基本理念的论证
“自由”,作为政治哲学的核心理念之一,在牛津大学约瑟夫·拉兹看来,应该建立在“个人自主”的道德话语基础之上。因“个人自主”而“尊重个人”·,是贯穿于“自由”理念的任何实现形式中的无条件的规范力量。当然,在实际中实践“自由”,又必须且必然地转化到一定的历史传统中,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表现出来,并且人的自主能力也是传统的价值倾向所塑造的。但这种地方性的差异,却并不与“尊重人的自主性”的道德原则相悖。
台湾中央研究院戴华认为,拉兹从“个人自主的道德价值优先”的原则出发,提出了一种自由的完美主义(Liberalperfeetionism),即政府具有一种基于自主的义务而为公民创造充分的条件以保护和调控人们的自由选择的职责。
而如果把对“个人自主”的承认扩展为对“个人利益和独特性优先”的承认,那么正如香港中文大学石元康教授所认为的,作为一种实质性价值取向的“个人主义”,就将成为自由主义正义理念的根本立场和自由主义所必须预设的哲学前提。相似地,香港大学陈祖为也认为,在自由主义的架构中取消任何关于“善的生活”的完备性学说的优先合法性,并不能取消就“善的生活”优先提出某些特定判断的合法性。后者体现为可以在公共理性中加以讨论的“中道的(社会或国家的)完善论”。
尊重个人的自主和自由,在圣·安德鲁斯大学约翰·斯克拉普斯基看来,同时还意味着一种“不可限制或侵害他人自由”的具有合法强制性的“正义的义务”(obligationsofjustiee)。在一个共同体中,它们通过民主协定(Agreement)而明确下来。
而所谓“民主”,清华大学艾四林在论文中指出,它与“平等”、“自由”等价值关系密切。香港大学慈继伟则更进一步认为,作为政治价值的“民主”,其核心理念是“政治主权”;“政治主权”被认为是个人根据自己最好的权利,受政府最小干预地生活的自由。所以,在现代民主的背后,是一整套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
但是在加州大学阿内森和BowlingGreen州立大学的斯蒂文·沃尔的眼里,民主并不具有内在的正当性,它也不需要“政治平等”作为其合法性成立的充分必要条件,政治体制必须根据它所产生的后果来评价。更何况根据香港中文大学王庆节的解读,民主的本质对于海德格尔而言,只是破坏个体性的“公众”统治。而真正的“共同体”不等同于“公众”,它是一种共同体的自主、尊严与个体的自由、多元之间和谐“共在”的状态。
在这一点上,中国社科院徐友渔也认为,新社群主义正是要在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之间发现平衡之处,所以和社群主义产生激烈冲突的不是自由主义而是原子式的个人主义。而清华大学肖巍则从女性主义的视角出发,更细致地分析到,虽然在关于“自我”的观念上社群主义同个人主义是相对立的,但前者仍缺乏对社群内部的“自我”之性别差异的事实的考察。
但是,在市场的条件下,经济正义的实现也并不体现为绝对的平等。香港城市大学丹尼尔·贝尔通过对东亚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权利状况调查,认为在全球不平等的现实中,出于对移民潮的担忧,在民族国家内部得到支持的自由民主理论并非适用于外来的务工人员;虽然缺乏平等的公民权不是完美的解决方案,但尚可容忍,而且可以借助文化的作用进行弥补。
国除寻衡勤抽忍
2学理与现实之间
政治哲学是在现代的政治语境中,面对国家内和国际间的现实状况进行学理思考,以求和谐的公共秩序的学问。因此,不少的与会者针对当今世界的现存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清华大学万俊人通过对康德的《永久和平论》和罗尔斯的《万民法》的批判性解读,认为虽然罗尔斯以民族国家的自由民主为政治基础的相对正义的和平在当前的国际状况下具有更大的可操作性,但是万教授所倾向和吁求的,是要以健全的国家正义制度系统和普遍深厚的“世界公民美德”,来作为实现普遍正义和永久和平的两大支柱。在伊拉克的硝烟尚未散尽之际,这样的思考并非是没有意义的。
而就目前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全球经济正义问题,哥伦比亚大学托马斯·拍吉和台湾中正大学谢世民进行了讨论。前者认为,在国家间所推行的经济秩序应当同在国家内推行的经济秩序保持一致,主张以道德的普遍主义原则贯穿于全球经济的正义秩序,富裕国家应当对现存的不利于贫穷国家的全球经济秩序负有更大的责任。而后者则试图论证,富人的责任是由于他们在其中获益更多或者说他们具有更大的权力来改变现状;应当把由于推行全球经济秩序而负有的“道德责任”同直接的“道德伤害”区别开来。
3政治哲学的“中国知识”
政治哲学的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学者就学术的前沿问题同国际学界所展开的积极对话,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中国学界对于现代国家的政治运作和符合国情的政治哲学理论建构的思考。
北京大学李强认为,中国的政治改革既不能维持一种基本的权威体制,也不能单纯地将所有的政治力量都附着于民主的政府形式之上,而是应该将大众的参与同精英的理想结合起来,并在良序的制度之外辅以中国的文化宗教传统。而吉林大学姚大志则主张,处在新旧道德结构青黄不接而又相互纠缠的转型期中国,我们应当把居于传统道德核心的“亲亲原则”替换为现代意义上的“正义原则”,而其中重要的是体现为法治的“程序正义”的建立。在这一点上,南京大学顾肃也认为,程序正义和法治正是保障现代民主的现实可行性的最佳选择。
但是,复旦大学张汝伦通过对1921年杜威在中国的历史活动的分析,认为由于同西方文化的气质和历史境遇之间的差异,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往往缺乏对民主的价值内涵和精神内涵的深层理解,也缺乏对社群生活的冷静分析。而要想在中国的大地上开掘、培育现代的民主和公正,或许正如武汉大学吴根友在文章中指出的那样,这需要中国学人立足于本国制度文明的变迁史,洞悉世界文明的发展态势,通过对各种政治哲学思想的批判性分析,从而提出适于当代中国的政治哲学的思想和理念。
3天的思想交流和话语交锋,为与会者带来了丰富的启发,也为中国学人在政治哲学诸多问题上的思考提供了新的资源和线索。对于中国学界而言,探讨政治哲学的一般理念,建构政治哲学的“中国知识”,依然有一段上下求索、任重道远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