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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腾飞,文化、经济、科技与世界密切接轨,人民的生活也发生了重大改变,很多与世隔绝的农村、牧区陆续开通了电视、电话、网络,这些国际化、现代化的信息也在影响着相对落后地区的年轻人。他们开始接触摇滚巨星、电声乐器、音乐资讯。在极短的时间内吸收了现代文化,同时将老人们遗留下来的一些传统文化摒弃。国际上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涵盖的非常广泛,就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所有由人来传承的文化。也就是拥有某项技能的个人死亡,那么这项技能也将消失,所以必须培养拥有这项技能的传承人,使这项技能得以传承延续。比如口头文学(说书、相声、评弹、乌力格尔等)、各种戏剧、古老的乐器演奏、各种传统制作工艺、民族民间医学、甚至中国作为封建迷信的萨满(欧洲、俄罗斯、蒙古、朝鲜等地都有)、跳大神、南方的巫术、赶尸、民间的算卦、风水等都可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重视和保护(不需要宣传但不建议灭绝)。目前全国都在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精神可嘉,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很好的完成保护工作。下面,笔者就个人的一些思考写下来,与全国保护工作者共同思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分配与使用
自2016年开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提高至2万元。这项补助主要用于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看似经费数目不小,但是就笔者对传承人的采访得知,很多手艺人收不到学徒,原因是民间工艺造价高、卖价高,老百姓在审美水平、接受水平上有差距,关键是即便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美,但是价格偏高老百姓的购买能力偏低,也就是说销售不好就没有收入,无法靠“非遗”项目生存,而每年2万元的经费仅仅能够使用于原材料的购买,根本无法解决关键问题。近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美术系开设了非物质文化蒙古族头饰手工制作班,由专业的老师带领学生们学习制作蒙古族头饰,这种以一带多的教学方式完全可以在全国普及。既可以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少的问题(可以作为工资发放),也可以解决收徒难的问题,有利于传统工艺制作手艺的广泛传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问题
就笔者所知其他地区,云南就走在全国的最前列,杨丽萍创建的《云南印象》首演于2003年,整整过去了13年,现在整个演出团队系统完备、剧目也在不断更新,他们把美丽的云南各少数民族的歌舞与当地美丽的自然环境旅游资源整合在一起,在带动当地演艺事业的同时,也很好的提升了当地的旅游业和地方文化艺术、民间手工艺制作,并在潜移默化的经济提升中带动了民间传统艺术的市场化。云南的非物文化质遗产保护搞得很好,既没有破坏原生态,也没有创新到面目全非,《云南印象》票价与演出精彩度成正比,“非遗”产品也没有有价无市。此外张家界的《魅力湘西》,用舞台表演手段表现当地各民族的传统民间故事、婚丧嫁娶等民俗文化,让观众在音乐舞蹈舞台美术的变换中感受少数民族特有的文化风俗,也相当有震撼力。而很多地区原本有很肥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土壤,却没有很好的耕耘利用!比如三大少数民族地区,民歌种类丰富、舞蹈、民族服装、手工艺、当地的特色美食,一个自治区就不下近千种,可是为什么形不成气候呢?这就需要当地的文化界领导给予重视扶植了。比如可以借鉴《云南印象》搞具有本地特色的大型演出,带动当地旅游业,再通过旅游业带动非物质文化产品及其各种衍生品的市场。任何投入与产出都是成正比的,一个产业真正达到了市场需求、符合观众口味、吸引观众眼球,既没有丢失传统的原汁原味,又可以在声光电等方面与国际接轨,即可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又可以更好的帮扶传承人,形成良性循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创新化方面,笔者也有一些担心。所谓的创新,是在原有的美学基础上做稍稍的改良(更加精美考究),而不是搞大刀阔斧的彻底改造,用新面料、新创造搞出来面目全非的新物种。比如蒙古靴,科尔沁蒙古靴讲究绣花,一双纯手工绣制的蒙古靴价格昂贵,但是买的人极少,因为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族服装平日很少穿着,一双靴子一生大约只能在节日婚喜、孩子的成人仪式上穿着,没有市场的产品就会被时代淘汰,有些传承人就会自然的放弃这些不能养家糊口的手艺转而创新一些廉价的相关产品搞创收,于是好的传统的东西遗失了,被廉价的机器流水线生产的东西所取代。包括一些民间乐队,歌声优美实力强,但是融入不了被西方文化、流行文化占领的青少年人群,只能靠一些高大上的大城市白领和一些有一定文化底蕴的极少数人群赏识、邀请,在极少数观众群里获得狭窄的生存空间。民间特色食品也一样。南方少数民族以水稻、糯米、蔬菜、水果为主要食材,比较符合占人口大多数的汉族群众的口味,在当地有一定的销售市场。但是以内蒙古为代表的蒙古族饮食更接近欧洲的饮食,以肉、乳、酪为主,并不符合占13亿人口之多的汉族群众的口味,那么具有内蒙古非物质文化特色的奶食、奶酒、黄油、牛肉干等民族食品想要顺利的打开国内市场也并非易事。
传承人的择优选择定点培养的问题
内蒙古的民族服装制作传承人有很多,按地区内蒙古蒙古族分为22部49旗,每个部的服装都不相同。每个部的服装制作传承人又有一个至十几个之多。那么如何分配非物质文化培养经费呢?笔者考虑就是选择有家族制作历史的、在文化上懂得这些文化传承的历史脉络、文化意义的、能够认真负责以手艺、技能传承为事业的,则应该侧重扶植,给予经费上的重点帮扶,有利于传承人传、帮、带。其他项目以此类推。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生存的问题
众所周知,文化的传承离不开社会民众。如何把这些与传统文化渐行渐远的年轻人拉回来,就需要在小学就应开始普及传统文化知识,不仅仅是戏剧进校园活动,而是通过学校附加一门业余爱好课程,把非物质文化课程请进校园,让孩子们懂得什么是民间、民族传统文化,让他们既了解本民族的文化知识,也了解国内其他民族的文化传统,释放孩子们的心灵打开孩子们的眼界,让孩子们在业余时间动手动脑,在游戏中学习到更多的非物质文化才是重点。
文化事业单位人员的素质问题
很多文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严重不足,对非物质文化定义不清、认识不足,也就是搞不明白弄不清楚,在对待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以一种混一天是一天、‘大约’‘差不多’精神做工作、过日子。既不想弄清楚也不想搞明白,也不感兴趣,完全是为了工作混饭吃。再如单位派去学习,也是以一种旅游加好奇,玩玩看看就行了的心态浪费宝贵的学习机会。当然,认真做事业专业人员很多,但是完全以应付差事混日子心态搞工作的也不在少数。没有把这项工作当成事业,仅仅是为了应付工作而工作的人员,本质上达不到专业素养的高度,培养也是白花钱,那么如何让文化事业单位提高单位人员整体素质,又是一个极大的难题。总之,如何让传承人在衣食无忧的前提下招募到学徒?如何让一些不常利用的手工艺制品制作工艺后继有人?如何让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化占有一定的市场?如何从根本上让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不至于彻底消失?如何让这些传统文化、工艺制作能够创新发展?这些问题是近年来国家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进程中笔者认为需要解决的问题。
作者:海容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