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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潜伏期的应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人类社会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是转型期中国面临的突发性公共危机的一种重要类型。边境地区群体性事件是指边境地区“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由部分公众参与并形成有一定组织和目的的集体上访、集会、阻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静坐请愿、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并对政府管理和社会造成影响”①的事件。应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相对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而言的,是指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和化解群体性突发事件过程中所采取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方式、手段的总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演变一般要经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大致有成因和潜伏、显现和激化、对抗和化解三个阶段,此三个阶段相互联系,又有其不同的特点。只有根据事态变化,在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应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才可能将群体性突发事件化解和控制在前阶段,防止其向后阶段发展。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较长潜伏期,为思想政治教育如何预防和干预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赢得较为充裕的时间。思想政治教育明显的预测性、交往性和规范性,又为在潜伏期如何预防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提供参考依据。思想政治教育一般可以通过预警教育法、沟通教育法和矛盾调解法等来预防和减少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预警教育法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警是应对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首要环节。预警教育方法是思想政治教育预防教育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是指运用科学、适用的预测方法,对人们可能或将要发生的思想问题与行为偏差做出判断、警示和预防,将思想问题与行为偏差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教育方法。思想政治教育在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工作的监测警情、查找警源、分析警兆、确定警限、实施预控等诸多环节都能发挥积极作用。由于边境地区群体性冲突事件虽有“突发性”,但都有一个潜伏、爆发、善后的过程。及时、准确的预警可以对有潜在可能的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消极因素明察秋毫,及时介入,抓早抓小,快速反应,控制事态演变,使其在萌芽中被化解,能够增强应急思想政治教育的先导性、主动性、有效性。因此,要改变重事后教育轻事前预防的状态,在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之前加强应急教育、警示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宗教政策教育、国家认同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并采用具有多样性的教育方式和防范措施,使其不致于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沟通协调法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及冲突,社会各阶层也比较容易产生诸如不满、愤怒、焦虑等消极心理情绪。如果这些情绪得不到及时释放,则很容易积累成有损于社会秩序的巨大能量“。为了有效解决自主性和社会性的矛盾,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在各类人群之间,在人们相互之间进行情感、思想的疏通,进行工作和行为的配合,使之相互沟通和理解,加强联系与合作。”①沟通是“指在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情境中,沟通主体之间以教育内容为中介,以语言、符号等为媒介所进行的双向交流与思想互动”②。它对人们彼此分享情感和知识,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对解决思想问题、缓解心理冲突、化解社会矛盾,消除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诱因有独到的作用。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虽然具有某种偶然性和突发性,但从其本质看,则大多经历一个某些群众对某些问题有不满情绪和意见,但得不到及时正常的诉求和疏泄,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和解决的矛盾积累过程。这一过程往往就是边境群体性突发事件产生的初期,也就是矛盾开始出现的阶段。此阶段由于群众不满情绪刚产生,矛盾处于暂时稳定的状态,只要及时发现矛盾,采用主动联系群众、积极沟通协调的方式,就能将分歧和矛盾控制在正常水平[1]。因此,要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制度,构建基于信息发布和与公众沟通交流的新渠道,完善有效的民意表达机制与心理发泄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发泄不良情绪的渠道,通过对话、协商、倾听、接纳、听证等沟通方法了解各种情况,利用恰当的沟通技巧组织有序交流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导之以行,有效缓解心理焦虑和社会压力,达到相互沟通、消除误解、促进理解、建立信任、有效预防边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目的。
(三)矛盾调解法
现阶段中国社会处于矛盾多发时期,各种类型、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在新形势下呈现早发、多发、触点多、燃点低的趋势。边境地区的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矛盾领域扩大化、矛盾纠纷复杂化、矛盾形式偏激化、矛盾调处难缠化的新势头。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是边境地区社会矛盾的极端表现形式,是边境地区社会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后爆发的产物。在群体性突发事件潜伏期,边境地区表面上看起来一切正常,但其实社会矛盾已开始积聚,群体性突发事件正在酝酿,如果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和及时化解,群体性突发事件会迅速从隐性走向显性,引发剧烈的矛盾冲突。这种特点就要求我们要具有敏感的触角,善于及时发现闹事苗头,发现不安定因素,高度地关注不同群体性矛盾发展变化的状况,提高未雨绸缪的能力,及时将边境群体性突发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能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对平安中国建设的直接检验。可见,要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必须“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③因此,要强化源头治理,全方位构建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及时准确地收集民意、了解社情,“要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注意在改革和建设中可能引发的新矛盾,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①,力争“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既“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②,又要“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③,加强多种社会矛盾化解渠道的对接与整合,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的综合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的冲突管理机制,增强信访机制、调解机制和诉讼机制的矛盾化解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可能引发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社会矛盾。
二、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爆发期的应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爆发阶段是边境地区的矛盾冲突以公开对抗和群体激化的形式爆发出来的阶段。在此阶段参与的人数众多,失去理性控制的群众通过偏激言行、甚至暴力手段来宣泄自己的情绪,不确定性因素多,场面混乱且难以控制,社会风险不断增加。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柔性”处置手段,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稳定人心、维护秩序,化解不良情绪,纠正认知偏差,提振维稳士气的功能,可与其他处置手段形成合力。因此,运用有效的应急教育方法早介入、早决策、早疏导、早平息,减少和缓解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导致的震荡和破坏。
(一)舆情控引法
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人们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所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是许多一般性社会矛盾演化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要推手。舆情的控制和引导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过程,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手段。因此,在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爆发期,认真研究舆情,运用舆情引导和控制的方法与手段,及时把握舆情的变化发展规律,对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思想政治教育、化解群体性突发事件意义重大。一要在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认真做好归口管理,构建跨部门的舆情引导应急联动制度体系,制定各项行之有效的对策预案,主动抢占舆论主阵地、把握舆情主动权,快速公布和宣传舆情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事件真相,积极回应涉边处突维稳的重要舆情、热点问题和敏感事件,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说服群众,教育群众,稳定人心,严防别有用心的人趁机蛊惑人心。二要注重对不同的舆论参与对象采取不同的策略,积极利用自身意见领袖的影响力传递正能量,有效地阻止非理性动机和非理性舆论的恶性感染与相互助长,引导和推动非理性舆论向理性方向的转化。三要主动设置新“议题”,通过各种有效的措施把公众的注意力、情绪及内容转移到党和人民都关心的重大问题上来。四要加强对舆情的跟踪力度,利用法律法规的力量处理恶意散布不实言论的当事人,关闭、清除网络上的不实言论,控制和引导社会舆论,平定事态,稳定民心。
(二)疏导教育法
疏导教育方法是指在处置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用法制宣传、政治思想、事实真理教育、疏通和引导群众,使群众的思想认识转到正确的方向来,以妥善解决事件的教育方法。它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针,又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行之有效的方法,对提高思想、统一认识、缓和冲突、化解矛盾、处突维稳治边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毛泽东强调“: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④因此,要根据“宜疏不宜堵、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逆”的原则,因人、因事、因情施策疏导。要在做到事件状况、动态变化、重点人员、主管部门、教育内容、处置对策方案清楚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与群众的对话,了解意图,缓解群众情绪,用摆事实讲道理的办法争取群众的克制和对化解事件进展的理解,使其懂得诉求要合理合法,以控制局面;对错误的思想认识及时进行有理有据的疏导教育,缓和对立情绪,引导他们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程序和途径解决问题;对过激行为要讲究政策和策略,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必要的忍让,以理性、合法、不超越底线为条件,利用有利的时机和条件通过谈判稳定其过激情绪,推动各方向缓和矛盾和解决矛盾的积极方向发展,有效地防止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事态进一步恶化,争取妥善解决问题的机会。
(三)隔离教育法
隔离教育法“是将与冲突有关的人员、消息,特别是冲突主体‘隔离’起来,然后慢慢做工作,用以逐步调解矛盾的方法”①。在边境地区群体性事件爆发后,当卷入冲突的人数在增加、冲突主体情绪偏激、事态可能进一步恶化,疏导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必须采取隔离教育法。邓小平同志强调思想政治工作要以教育疏导为主,但也不排除使用纪律、法律等某些专政手段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疏导,也包括运用法律的手段。如果破坏社会秩序,触犯了刑律,就必须坚决处理”②那些犯有严重错误而屡教不改的寻衅滋事分子,尽快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因此,要强化现场控制,对围观层要层层剥离,说服教育,耐心劝导,使其尽快散去;对情绪激动、行为失控的参与者采取隔离处置,将参与群体分解或赶出特定区域,开展“一对一”的细致思想工作;对追随人员要严密监控,及时揭露,快速封控,依法带离现场;对组织、挑头闹事的骨干人员、幕后操纵指使者要秘密侦控,积极贴靠,适时击破,以迅速控制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的发生和蔓延,使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归于正常状态,最大限度减少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导致的影响和破坏。
三、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善后期的应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
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后,逐步由爆发时期发展到善后时期。在这一时期,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有必要进行总结、调整、充实、提高,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要发挥自身优势,对经受过危机的人群进行心理干预和教育转化,有针对性地开展总结教育。
(一)心理干预法
心理干预法是指通过调动处于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体自身的潜能,或提供帮助和支持,使之重新建立和恢复心理平衡的办法。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事后心理干预也是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危机管理的重要内容。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不仅会破坏边境地区社会生活秩序,还会引发当事人的心理危机,使其产生一种悲观、失望、痛苦的心理,会增加矛盾凸显和激化的风险,甚至可能诱发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因此,要建立常态化社会心理救助疏导系统,构建重点人群动态评估系统,对事件中的特殊人群开展心理援助、心理危机干预、心理调适、心理自助等,促使当事人适当地释放蓄积的情绪,正确对待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影响,通过心理干预防患于未然。要建立规范有效的、多层次的心理疏导机制,结合适当的社会支持和环境资源帮助当事人获得生理、心理上的安全感,缓解、稳定由危机引发的强烈的恐惧、震惊或悲伤情绪,恢复心理平衡状态。要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行维护性心理干预,帮助不同的人群认识事件的性质、了解事件对自己心理的影响、宣泄或转移内心的心理压力、掌握自我心理调适技术,培育自尊、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提高预防和化解心理危机的能力,促进边境地区的和谐稳定。
(二)教育转化法
教育转化法“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帮助受教育者,讲思想由错误转化为正确,由消极转化为积极,由后进转化为先进的方式,是用于解决个别或者极少数人错误思想观念的方法”③。由于种种原因,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后,当事人的思想认识、言行举止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有的甚至还会形成比较系统的错误观点和言行。思想政治教育者就要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情况、不同特点、不同心理特征“,分析当前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讲问题,进行教育和再教育”④,有效地提高教育转化率。一要教育管理者总结教训,克服麻痹心理,时刻提高警惕,及时巩固稳定局面,防止边境群体性突发事件死灰复燃。二要对事件中的受害人及家属进行慰问安抚。“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2]教育者要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和满足他们的要求,并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做到用情感去融化教育对象,为其教育转化消除障碍,打开教育转化的通道。三要对参与的肇事者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原则,查清产生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行为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正确的说服教育、批评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促使其积极消除事件带来的不良后果,提高教育转化的效果。四要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反面惩戒教育。通过反面惩戒教育推动违法犯罪分子醒悟,遏制其错误思想的发展和错误行为的再次发生,提高其他群众在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面前的抗干扰能力,从而增强教育转化的力度,巩固和扩大教育转化的成果。
(三)总结教育法
总结教育法是指通过对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化解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教育方法。进行教育总结,是化解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最后环节,又是承上启下、开拓未来的重要环节。事情总是具有两面性,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在造成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蕴涵着宝贵的教育价值。因此,一要深入反思引发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其中暴露的问题加以分析总结。根据“防治结合、重在预防”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危机管理预防、处置和善后机制,不断推进应急文化建设,提高动态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二要开展典型教育。既要表彰奖励先进并宣传好正面典型,发挥其示范导向和教育激励作用,又要发掘和应急事件中的危机教育素材,进行反面典型教育,引导群众抵制错误思潮,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的轨道上来。三是要开展责任追究。相关部门要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在预防和处置边境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相关责任,对事件预防和应急效果进行教育评价,并启动责任追究,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追究情况,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信任度和支持率。处置边境地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受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多样化的矛盾主体、多领域的利益冲突以及体制、机制、制度、政策、法律、观念等多因素的影响。只有认真把握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规律,研究、创新和运用应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才能促进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全面、深入地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作者:尹彦 工作单位: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